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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龙岗区应急管理专家管理服务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龙岗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3-11-10

文  号:

《龙岗区应急管理专家管理服务办法》政策解读

  一、《龙岗区应急管理专家管理服务办法》的编制背景和目的是什么?

  《龙岗区安全生产专家库及入库专家管理服务暂行办法》(深龙应急规〔2020〕1号,以下简称原《办法》)自2020年12月3日起施行,有效期为3年,即将期满。深圳市龙岗区应急管理局汇总分析了原《办法》自2020年实施以来专家选聘及调用的情况,梳理存在的问题,并进行修订和完善,通过公开征求社会公众及各相关单位的意见,形成《龙岗区应急管理专家管理服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编制《办法》是为了充分发挥应急管理专家的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撑作用,规范应急管理专家建设和管理,为龙岗区应急管理专家的选聘和管理,以及专家库的建立、使用和维护提供具体的实施遵循。

  二、《龙岗区应急管理专家管理服务办法》的编制依据有哪些?

  《办法》的编制依据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办法》《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工作规则》《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深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应急管理专家管理服务办法>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

  三、《龙岗区应急管理专家管理服务办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全文共计五章22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第一章 总则

  本章共5条内容,主要是制定《办法》目的、政策依据、适用范围、专家分类及专家管理服务主体单位。

  (二)第二章 专家的工作内容和权利义务

  本章共5条内容,主要是专家职责要求,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

  (三)第三章 专家的选聘和调整

  本章共5条内容,主要是规定应急管理咨询专家和应急管理专家产生程序及应具备的条件、终止资格情况及动态管理原则。

  )第章 专家的服务与培训

  本章共5条内容,主要是规定专家的选派、工作记录、劳务费、培训演练及管理服务等事项。

  )第四章 附则

  本章共2条内容,主要是规定《办法》的解释主体、生效期限以及与2020年12月3日印发的《龙岗区安全生产专家库及入库专家管理服务暂行办法》时效承接。

  四、较原《办法》,《龙岗区应急管理专家管理服务办法》修订内容有哪些?

  1.细化应急管理专家库层级类型。将专家库分为应急管理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和专家委员会专家,并针对两个类型专家,对应明确了不同的产生程序和遴选条件。其中,应急管理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邀请范围扩大至全国。该项调整,有利于分类管理、分类甄选,发挥不同层级专家的优势特长。

  2.明确专家分级分类标准为便于专家与归口职能部门衔接,将应急管理专家按照专业领域和龙岗区实际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其中应急管理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进行一级分类,专家委员会专家进行第一级、第二级分类。第一级分类分为事故灾难、自然灾害、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综合管理等5个专业领域,第二级分类的专业组别根据实际需要具体确定和调整。

  3.优化专家出入库管理对专家具备的条件、产生程序及解聘情形进行修改完善,并结合实际情况删除了“解聘情况书面函告”、“交还聘书和专家工作证”等程序,明确专家选派“行业对应、业务对应、场景对应”的原则。

  4.增加专家激励反馈机制。对积极支持参与应急管理相关工作的专家给予表扬并颁发相应证书,规范完善过程管理,增加专家接受委派任务的履职评价和过程记录、专家联络沟通等条款。

  五、《龙岗区应急管理专家管理服务办法》适用范围是什么?

  《办法》适用于龙岗区应急管理专家的选聘和管理,以及专家库的建立、使用和维护等。

相关政策法规/解读

  • 深圳市龙岗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龙岗区应急管理专家管理服务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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