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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横岗街道关于落实安全生产三个责任、小微企业安全管理、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能力提升三个工作方案》

发布机构:横岗街道

发布日期:2020-11-03

文  号:

《横岗街道关于落实安全生产三个责任、小微企业安全管理、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能力提升三个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实现企业安全、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等工作部署,结合我街道实际,针对辖区企业分布特点和安全管理现状,决定推行“落实安全生产三个责任”、“小微企业安全管理”、“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能力提升”工作,为保障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深圳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标准,坚持“突出重点、打造亮点、整体提升”的原则,着眼加强政府监管责任及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推动各级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二、工作目标

  结合我街道企业安全管理现状和特点,聚焦问题短板,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安全监管效率。一是根据理顺关系、简化流程、便于操作、突出实效原则,进一步梳理、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明确党政领导、部门监管、企业主体三大安全生产责任;二是通过组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项培训、现场观摩等活动,提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职能力,以达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能管、敢管、善管,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三是重点解决小微企业安全管理中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较大差距等突出问题,以全面抓实“三个制度”为抓手开拓小微企业安全管理新路径,深入推动小微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三、组织领导

  为实现工作目标,提供组织保障,成立以党工委委员燕珂为组长,安监办相关负责人张李成、伍晓明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的相关负责人为组员。

  四、工作内容

  (一)开展落实安全生产党政领导、部门监管、企业主体“三大责任”工作

  目前我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持续好转,但部分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中仍存在“重生产、轻安全”、“重效益、轻安全”、安全管理薄弱和主体责任不落实四个问题。对此,我们必须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开展落实安全生产党政领导、部门监管、企业主体“三大责任”工作。

  1.明确街道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职责。根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强化属地管理,明确、细化街道领导和各部门、社区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其中,街道领导包括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分管其他工作领导、挂点社区领导;部门领导包括街属机关、事业单位、驻街道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相关负责人;社区领导包括各社区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相关负责人。

  2.明确街属各部门、外驻单位、社区安全生产职责。对各部门、社区的安全生产职责进行合理分工,减少工作推诿,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效率和质量。明确安委办、消安委办、交安办、水务管理中心(三防办)、城建办、经科办等6个部门为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统筹协调部门,在安委办总统筹下,消安委办、交安办、城建办、水务管理中心(三防办)分别统筹消防、交通、建筑施工、三防等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3.完善安全生产议事决策机制。完善安全生产会议制度,优化议事决策的程序,提升决策效率和水平。街道、部门、社区要根据需要及时召开街道领导班子会、安全生产月度例会、安全生产网格例会等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通过回顾、分析典型事故和事故隐患,总结经验教训,及时纠偏,修正工作绩效目标;评估当下安全生产形势和安全管理薄弱环节,针对存在问题,研究制定解决方案和措施,为后续工作计划提供支持,形成用制度管人,层层抓落实的氛围。

  4.完善安全生产检查巡查和隐患整改机制。进一步优化安全隐患处理各类流程,完善、规范安全隐患排查机制。街道安监执法人员、安监网格员等各类巡查主体按照各自安全巡查的内容、方式、流程,依法依规进行巡查;现行文件没有规定的,由巡查人员所属部门、社区作出规定,必要时,报请街道发文形成统一规定,对排查的安全隐患,按照零容忍原则,逐一督促整改直至消除。

  5.明确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内在机制。企业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做到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基础管理、安全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

  (二)开展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职能力工作

  当前我街道工矿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能力不足,不会管、不懂管问题较为突出,安全管理现状不容乐观,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能力亟需提升。决定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素质为抓手,开展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职能力工作。

  1.严格配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督促企业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且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工作核心,开展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2.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排查检查。排查检查企业是否按相关法律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任职条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有相应的管理权和指挥权、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享有等同或高于同等级别管理人员职权和工资待遇,并建立工作台账。

  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能力提升。通过互动平台开展“线上培训及考核”、“线下培训”、专业的应急与安全管理的咨询、现场观摩、知识竞赛、经验分享与论坛、案例分析、岗位互检、技术比武、难题攻关、预案演练等活动,要求企业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积极主动提高自身安全管理履职能力,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

  (三)以三个制度为抓手,开展落实小微企业安全管理工作

  目前,我街道30人以下企业占83%,占全街道工矿企业的绝大多数,小微企业面广量大,大部分小微企业安全意识不强、管理能力不足、基础条件薄弱,隐患较为突出,已成为安全生产监管的重点和难点。为破解小微企业监管难题,着力提升小微企业安全管理现状,决定开展小微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全员岗位职责。一是明确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建立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制度;二是明确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实施安全管理人员AB角制度;三是明确员工安全生产职责,按照“在其岗、担其责”的原则,做安全生产“明白人”。

  2.实施小微企业现场规范化管理制度。根据市、区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工贸企业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企业现场管理,实现企业环境整洁有序、标志标线清晰、电气线路符合要求、设备设施维护完好、监测防护措施可靠、仓库物品摆放有序、危化品使用符合规范、应急处置快速高效、从业人员熟知风险,切实推动安全管理制度体系落实并持续改进。

  3.全面推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小微企业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应抓好员工安全培训教育,重点落实防范机械伤害事故的发生,做到管理上“一机五有一培训”,防护上“四必有”,同时在每日班前、每周分析总结、初任岗前等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一是每日重点提醒当日生产作业的安全注意事项、重点岗位的事故防范应对措施、近期典型安全生产事故案例的警示教育;二是每周分析总结要评估当周安全生产状况、存在的问题和可能发生的风险;三是初任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员工熟知操作规程、掌握安全操作技能、了解应急处置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各社区、各相关单位要提高对落实安全生产三个责任、小微企业安全管理、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职能力的认识,切实加强对三个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制定专项方案,逐项落实责任人和任务要求,建立责任清单,健全工作机制,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统筹各方力量全力抓落实,同时加强督查考核,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二)深入宣传,抓好落实。各社区、各相关单位要做好宣传舆论引导,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宣传,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对三个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进行典型宣传报道,促进工作快速推进。

  (三)完善制度,持续推进。各社区、各相关单位要以此为契机,不断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积极构建长效工作机制,巩固工作成效,推动全街道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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