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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布吉街道2019年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攻坚专项方案

发布机构:龙岗区

发布日期:2019-06-04

文  号:龙布街办〔2019〕10号

布吉街道2019年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攻坚专项方案

各相关部门:

  《布吉街道2019年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攻坚专项方案》业经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龙岗区布吉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2019年4月4日

  接上级通知,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初定于2019年4月组成联合巡查组进驻深圳市,对2018年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情况开展专项巡查工作(下称专项巡查)。根据市、区相关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为切实做好专项巡查的准备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照生态环境部《黑臭水体整治巡查工作手册》明确的考核办法和市区水污染治理指挥部提出的整改要求,对我街道的黑臭水体布吉河干流(龙岗段)及其支流大芬水、水径水、塘径水、莲花水,分别按照“长制久清”和“初见成效”的指标要求进行再巡查、再整改、再巩固、再提升,确保圆满完成4月份专项巡查考核任务。

  二、组织领导

  为加大专项巡查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力度,布吉街道成立2019年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专项巡查协调联络工作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昆刚(党工委书记)

  张秀相(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常务副组长:黄燕青(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副 组 长:潘保军(党工委副书记、人大工委主任)

  薛荣喜(党工委副书记、维稳综治办主任)

  吴浚弘(党工委委员)

  林 涛(党工委委员、统战委员、群团工作部部长、总工会主席)

  张 俣(党工委委员、组织部部长)

  黄文双(执法队队长)

  成 员:党工委办、组织部、群团工作部(宣传部)、财政办、经科办、城建办、城管办、安监办、执法队、市政事务中心、水务管理中心、行政事务中心、布吉环保所、布吉交管所和各社区工作站主要负责人。

  协调联络工作组办公室设在水务管理中心,由水务管理中心主任谭卓现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迎检工作组日常工作。专项巡查工作完成后,该工作组自行撤销。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资料准备、现场准备、宣传舆情和后勤保障5个专责小组,具体分工如下:

  (一)综合协调专责小组。由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黄燕青任组长,水务管理中心主任谭卓现任副组长,组员为群团工作部(宣传部)、城建办、城管办、水务管理中心、市政事务中心主要负责人。负责统筹开展迎检相关工作,指导各成员单位开展迎检工作;对于上级交办的问题、前期自查发现的问题、巡河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形成任务交办单,督促各责任单位全面完成专项巡查迎检工作中发现的各项问题、投诉事项的整改工作;与市区对接协调,统筹协调落实巡查组交办事项;组织筹备相关会议、整理专项行动期间会议记录、工作简报等其它资料。

  (二)资料准备专责小组。由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黄燕青任组长,水务管理中心主任谭卓现任副组长,组员为城建办、城管办、水务管理中心、市政事务中心、布吉环保所、各社区工作站主要负责人。负责督查组调阅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审核、上报工作。

  (三)现场准备专责小组。由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黄燕青任组长,水务管理中心主任谭卓现任副组长,组员为水务管理中心、安监办、经科办、城建办、城管办、市政事务中心、执法队、布吉环保所、布吉交管所和各社区工作站主要负责人。负责做好现场迎检准备相关事宜和巡查组现场督查的协助工作,对巡查组现场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沟通、反馈。加大执法力度,严禁泥浆偷排、废水偷排、粪渣倾倒等,发现此类涉水违法行为的,要坚决打击、绝不手软、顶格查处。

  (四)宣传舆情专责小组。由街道党工委委员、群团工作部部长林涛任组长,群团工作部负责人侯守松任副组长,组员为党工委办、群团工作部、水务管理中心和各社区工作站主要负责人。该小组负责统筹开展专项行动期间的宣传工作,提升公众调查满意度,做好舆情监控、引导及应对,确保专项巡查期间不发生重大投诉举报事件,按照巡查组要求,配合市、区相关部门落实信息公开相关措施。

  (五)后勤保障专责小组。由街道党工委委员、组织部部长张俣任组长,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办公室主任陈国华任副组长,组员为行政事务中心主要负责人。该小组负责统筹做好专项行动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做好资金、水、电、车辆等后勤力量支撑。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巡河自查,严格落实立行立改。即日起至巡查结束,执法队、城建办、城管办、水务管理中心及市政事务中心对涉及专项巡查的5条黑臭水体全面开展巡河自查,街道、社区河长加强巡查,形成街道主体负责,各管养单位具体实施,各级河长督查督办,各相关单位全力配合的巡查、交办、整改、督办工作机制。

  1.巡查:从区驻街道抽调干部、水务管理中心、社区工作站和河道管养等单位中抽调人员组成巡河组(见附件1),以河道管养单位为主体,对照《2018年城市黑臭水体现场巡查一览表》(见附件2)要求,从水体感官、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垃圾清理等方面,按照每天至少1次,两部巡查期间每天至少3次的频率,全面开展实地巡河自查工作。(责任单位:水务管理中心、各河长制社区工作站)

  2.交办:对于巡河发现的问题,立即按职责范围形成整改任务交办单(格式见附件3),交相关单位限期落实整改任务;如发现问题不在本单位职责范围,当日向综合协调专责小组上报巡查问题报告单(格式见附件4),由综合协调专责小组制作整改任务交办单交相关单位落实整改任务。(责任单位:水务管理中心,协办单位:各成员单位)

  3.整改:相关责任单位根据综合协调专责小组和街道巡河小组下达的整改任务交办单要求,迅速核查、立行立改,对于当天不能整改完成的,需上报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4.督办:综合协调专责小组负责制定问题台账,督办问题解决情况,每周向协调联络工作组及街道河长报告整改情况。对进展滞后、整改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并严肃问责。(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5.职责分工:

  街道、社区河长:加强对河道的监督检查,对整改任务进行督查督办,积极协调解决难点难题。

  水务管理中心:负责协助区水务建管中心进行项目整改,并对自建项目出现的问题自行整改;监督巡河组开展工作,对巡河工作不力的河道管养单位进行约谈,必要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城管办、市政事务中心、布吉环保所、执法队:按职责分工对面源污染、企业排污行为引发的问题进行整改。

  城建办:依职责对沿河在建工地引发的水土流失等问题进行整改。

  布吉交管所:负责对沿河交通建设引发的问题进行整改。

  各社区工作站:负责巡河、辖区内面源污染的监管、问题发现和上报。

  (二)全面开展面源污染防控专项行动,杜绝污染入河。即日起至巡查结束,在街道范围内开展多部门联动的面源污染防控专项行动,严控污染入河。

  1.大力开展河流“五清”专项行动。由水务管理中心牵头,根据《布吉街道关于全面开展河流“五清”专项行动的通知》大力开展清理非法排污口、清理水面漂浮物、清理底泥污染物、清理河湖障碍物、清理涉河湖违法违建专项行动;严格监督河道管养单位落实河道管养职责,强化河面保洁和水体养护,落实专人及时清理入河垃圾,河面漂浮物,最大限度改善河道感官效果。(责任单位:水务管理中心、执法队,协办单位:各社区工作站)

  2.大力开展沿河垃圾整治专项行动。由市政事务中心牵头,全面做好河道周边面源污染控制,垃圾转运站等环卫设施的管理,严控作业废水直接入河;开展沿河垃圾转运站排查工作,对所有沿河垃圾转运站的位置、转运量、污水排放情况登记造册,杜绝转运产生的污水排入河道;开展沿河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对河道两岸1公里范围内的暴露垃圾和垃圾堆放点进行认真排查,发现一处清理一处;开展路面雨水井排查整治工作,杜绝地面径流将大量泥沙冲入雨水井现象。(责任单位:市政事务中心、城管办、水务管理中心、各社区工作站)

  3.大力开展沿河工地文明施工专项行动。由城建办牵头,对沿河在建工地文明施工情况开展大排查大整治。一是落实好水保措施,避免施工扰动水体,防止泥浆水进入排水管网,严禁上游支流施工导致污水进入干流河道;二是规范建筑材料放置,杜绝河道蓝线内杂乱无序摆放,尽量避免在河道蓝线内放置;三是及时清理河道蓝线内建筑垃圾和弃土,确保河岸整洁有序。(责任单位:城建办、水务管理中心)

  (三)开展环境执法专项行动,严打偷排漏排超排行为。即日起至巡查结束,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多部门联动的整治违法排污环境执法专项行动。

  1.开展“散乱污危”企业专项整治。全覆盖开展黑臭水体流域内“散乱污危”企业排查整治工作,彻底摸排查清各类污染源的污染治理情况;重点加强对黑臭水体流域内的排污企业及汽修(洗车)企业、农贸市场、食街等面源污染单位的监督管理,督促各经营单位规范排水纳管,对于偷排、漏排、超排等涉河环境违法行为,该处罚的处罚,该关闭的关闭。(责任单位:经科办、安监办、布吉环保所、布吉交管所,各社区工作站)

  2.开展排水违法行为专项执法。由布吉环保所牵头,严厉打击违法向河道或市政排水设施排放泥浆、工业颜料、不明废液等污染河道行为。建立快速反应机制,违法行为发生后,河道管养和排水设施运营单位要第一时间制止并摄像取证,第一时间组织进行现场处置;环保、执法队、公安等执法单位加强联动,第一时间依法固定证据,对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依法处置,顶格处罚;对涉嫌环境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介入调查,确保专项巡查期间不发生重大河道污染事故。(责任单位:布吉环保所,协办单位:经科办、执法队、城建办、水务管理中心)

  (四)全面加强宣传工作,稳定提升公众调查满意度。即日起至巡查结束,加大水污染治理宣传力度,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1.加大宣传营造氛围。由宣传部牵头,统筹加强我街道水污染治理成效宣传工作;做好舆情监控、引导及应对,按照巡查组要求,配合市相关部门落实信息公开相关措施;对开展专项行动期间查处的涉河环境违法行为,加大媒体曝光力度,形成有力震慑。

  2.加大精准宣传力度。针对沿河居民小区、店铺开展精准宣传工作,组建专门工作组,进社区、进小区全面加大治水宣传力度,引导公众形成合理预期,着力提高公众满意度,确保公众满意率90%以上;组织社区力量全力配合巡查组开展入户调查,为巡查组公众调查提供良好的条件。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黑臭水体整治专项巡查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理念的重要举措,是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指挥、亲自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全力组织实施迎检工作。

  (二)细化方案,落实责任。由水务管理中心牵头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全面压实责任,层层抓好落实,主要成员单位须于3月29日前分别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承担相应工作职责,并将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报综合协调专责小组,联系人李名勇,联系电话28539488。

  (三)充分发挥河长制作用。街道、社区河长要高度重视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切实履行好统筹协调、监督指导职责,密切部门沟通联系,协调推进工作落实。要加大巡河巡查频次,街道级河长每周至少巡河2次,社区级河长每天至少巡河1次,及时发现并有效解决管护问题,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

  (四)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加强信息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工作统筹,建立工作群,及时沟通联系。对于专项巡查期间接到的举报或投诉的事项,各单位要立即进行处理,1天内完成核实反馈,3天内完成处理结果反馈。各相关单位从方案印发之日起,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周报。

  (五)严格工作纪律。专项巡查迎检期间,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原则上不得休假或外出,相关人员要保持24小时电话通畅。党工委办对现场排查出的问题整改进展全程强力督办,对整改不到位、工作进展滞后、履职不到位,给迎检工作带来不良影响的单位,启动问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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