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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园山街道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发布机构: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办事处

发布日期:2023-12-12

文  号:

园山街道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清爽龙岗”行动,进一步加强辖区户外广告管理,规范户外广告设置行为,立体提升我街道市容环境水平,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属地管理、部门协同、突出重点、分类处理、严控增量”为原则,运用管理和执法手段,通过开展集中专项治理,务求户外广告整洁、美观、安全、实用,无违规设置、存在安全隐患和影响市容市貌的户外广告。

  二、工作措施及分工

  (一)开展公益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各公益广告设置单位对自行设置的公益广告开展自查自纠,对冗余、杂乱、残旧破损、褪色的公益广告先行拆除,对确有必要保留的,建立园山街道公益广告“白名单”台账,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城市管理)收集、汇总并上报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由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对各单位申报的公益广告进行户外广告美学审查,并建立街道公益广告“白名单”,“白名单”内的公益广告可以保留、更新或新设。临时需要新增设置的,设置单位应向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申报纳入动态“白名单”范围,并在设置期间结束后自行清理。对未列入“白名单”范围或者未临时申请申报动态“白名单”范围的公益广告,由设置单位限期自行清理,未清理的,由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执法队依法拆除。(牵头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城市管理>,实施单位:党政综合办公室<宣传>、公共服务办公室<社会事务>、应急管理办公室<人民武装部、森林消防、交通安全>、城市建设办公室<城建>、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执法队、市政事务>、横岗街道教育办、园山市监所、荷坳派出所、梧桐派出所、横岗交通管理所、各社区)

  (二)开展品质低端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主要整治视觉效果低端、不符合美学要求和破损残旧的户外广告及门楣招牌。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对审批许可或备案的商业广告全面实施美学审查,凡不符美学审查要求的,不应批准设置,对已经合法设置但品质低端的,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城市管理、执法队督促设置单位进行规范设置和整改提升,确保户外广告视觉效果简约、时尚、美观,形状、颜色、品质等与周边环境协调一致。(牵头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城市管理、执法队>,实施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城市管理、执法队>、各社区)

  (三)开展安全隐患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市管理执法队组织各社区对楼顶支架式广告、挡窗广告、影响消防通行的广告以及残旧老化具有高坠隐患的户外广告进行隐患大排查,尤其要细致认真排查位置处于人员密集场所、道路两侧建筑墙面的设施。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无死角、无盲区、无遗漏,依照排查结果制定整治整改清单,做到发现一处,及时清理整治一处,做到有效消除安全隐患,防止隐患发展成事故。(牵头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城市管理、执法队>,实施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城市管理、执法队>、各社区)

  (四)开展乱张贴专项整治行动。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市政事务)组织城市管家等力量对地面、墙体及公共设施上的乱张贴刻画涂写开展清理。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执法队加强整治非法派发小广告的行为,对重点区域要加大日常巡查力度,要依法依规予以严格管控,涉嫌犯罪的移交荷坳派出所、梧桐派出所;荷坳派出所、梧桐派出所对街道移交的小广告涉嫌违法犯罪的线索及时进行深挖扩线并依法处置。(牵头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执法队、市政事务>,实施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执法队、市政事务>、荷坳派出所、梧桐派出所)

  (五)开展道路建筑立面刷新行动。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执法队)负责对违法设置的建筑外立面广告招牌进行拆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市政事务)协调各社区、城市管家对已拆除广告招牌处的道路建筑立面开展刷新行动,刷新整治内容包括对外观陈旧、表面肮脏、残留污渍的建筑外立面进行清洗刷新,重点对主、次干道临街建筑开展立面刷新,力求突出刷新品质,形成规模效应。同时,开展道路上的城市家具刷新工作。(牵头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城市管理、执法队、市政事务>实施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城市管理、执法队、市政事务>、各社区、城市管家具体落实)

  (六)开展户外广告拆除现场清扫保洁行动。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市政事务)组织城市管家对户外广告拆除现场遗留下的垃圾杂物进行彻底清扫,确保无散落垃圾杂物,保持环境干净整洁;人行道和道路上有污渍的要冲洗,深度清洁,确保地面干净见本色。(牵头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市政管理中心>实施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市政管理中心>、各社区、城市管家)

  三、实施步骤

  (一)排查摸底阶段: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层层动员部署,开展户外广告摸底排查工作。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下一步清理整治做好准备。

  (二)清理整治阶段:各部门按照工作方案,对违规设置楼顶支架式广告、交通护栏广告、低标准广告、牛皮癣小广告等户外广告进行清理整治,清拆行动结束后落实建筑立面刷新和清扫保洁。

  (三)检查验收阶段:各单位要对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自查验收和主动申报验收情况。同时,区环提办将组织开展交叉检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清理整治户外广告是“美丽龙岗,精彩蝶变”工作的重要内容,要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和经费保障,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清理整治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全力以赴、突出重点、强化监管、密切配合、狠抓落实,切实完成专项整治任务。安排专职人员负责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收集及上报工作,协调解决存在问题。

  (三)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各单位在行动中,要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同时,要注意执法安全,专项行动前要制定应急预案,做好各项防护措施,预防暴力抗法事件的发生。

相关政策法规/解读

  • 关于《园山街道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图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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