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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龙岗街道“街长制”+“智慧化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机构:龙岗街道办事处

发布日期:2022-12-06

文  号:龙街党政办〔2022〕16 号

龙岗街道“街长制”+“智慧化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长效监管机制,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市容环境突出问题,全面提高城市精细化、智慧化管理水平,推动辖区城市管理工作落小落细落实落地,营造洁净优美、文明有序的生活环境,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区委“一芯两核多支点”发展战略,坚定扛牢“双区”建设使命担当,积极抢抓“双区”叠加战略机遇,高标准推进“美丽龙岗 精彩蝶变”行动部署,以“绣花”功夫推动城区净化、亮化、美化、绿化,全力开启龙岗街道“智创腹地、生态龙岗、客韵新城”建设,按照“管理精细到点、责任落实到人”工作思路,全面推行“街长制”,确保“监管无盲区、服务无空白”,切实提升城区环境品质。

  二、工作目标

  构建以主次干道为线、主要街区为面,辐射整个辖区的“街长制”管理模式,统筹城市管理各类要素,形成街长包干统筹、街区组长负责及行业监管部门、城管系统、城市管家项目服务企业“联动共治”的工作机制。坚持以环卫指数测评为导向,“城市管家”智能环卫系统为枢纽,打造职责明确、责任落实、监管到位、常态长效的新型城市管理体系,把管理和服务落实到“最后一人”“最后一米”,实现城区市容环境卫生常态化、精细化、智慧化管理,推动城市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街道环境品质稳步提升。

  三、组织领导

  成立龙岗街道“街长制”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街长制”城市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推进、落实,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尹志雄(党工委书记)

  赵国栋(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刘海明(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主任<队长>)

  执行组长:朱灿(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副大队长)、温跃峰(市政管理中心主任)

  成员:党政综合办(宣传)、纪工委办、党建工作办(组织人事办)、公共服务办、应急管理办、城市建设办、经济服务办(经科)、综合行政执法办(执法、城管)、社区网格管理中心、市政管理中心、公共事务中心、交安办及各社区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综合行政执法办(城管),办公室主任由综合行政执法办(城管)主要负责人兼任,负责统筹工作日常开展,全面收集、汇总、报送、反馈工作进展情况,开展城管工作业务培训,对现场反馈的硬件问题进行提升等。

  (一)街长设置

  1.总街长:实行“双总街长”,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共同担任总街长。

  2.街长:由街道领导分别担任挂点社区内主要道路及商业街的街长。

  3.副街长:由社区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及执法队中队长分别担任副街长。

  (二)街区设置

  4.街区组长:按照社区行政区域划分32个街区,按照“一区一长”设置32名街区组长。

  5.街区员:充分整合城管系统、社区城管分队、城市管家项目服务企业等相关工作人员,通过化散为整,除选出32名街区组长外,其余人员全部作为街区员,依据各街区测评样本框数量及考核频率进行合理配置。

  街区员工作调整由执法队片区中队长审批,任何街区员未经审批不得无故开展与街区城市管理无关的工作。

  四、工作内容

  (一)街区监管

  1.总街长:负责统筹组织“街长制”工作开展,定期行走检查辖区城市管理工作,组织召开调度会,研究解决“街长制”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

  2.街长:负责统筹所包干责任路段、商业街及周边区域城市管理相关工作。每周现场行走检查原则上不少于2次,包括看市容秩序、广告亮化、市政设施、空间立面、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停车秩序、小区楼院、管理执法等9大类内容。检查发现的问题由街区组长第一时间组织整改,并于1个工作日内将整改结果进行反馈。

  3.副街长:负责协助街长统筹开展社区城市管理工作。督导所辖区域街区组长解决街区内存在的环境难点问题,定期组织召开街区组长协调会,从已整改问题中找根源、个性问题中找共性,从而加大共性问题整治力度,形成不等不靠、街区自治模式。每周现场行走检查原则上不少于3次,包括看市容秩序、广告亮化、市政设施、空间立面、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停车秩序、小区楼院、管理执法等。检查发现的问题由街区组长第一时间组织整改,并于1个工作日内将整改结果进行反馈。

  4.街区组长:具体组织街区员在责任街区内开展城市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对街区内市政道路、城中村、集贸市场、广场公园、商业街、垃圾收集点、天桥通道、社会公厕样本框及建筑工地周边等公共区域环境卫生进行全覆盖巡查;负责对城市管家项目服务企业进行全方位监督管理;负责街区日常运行、组员培训。及时处理街长行走、个人检查发现的问题,协调相关行业监管部门督促社会责任主体履行主体责任,研究解决街区难题,确保做到“小事不出街区、一般事务不出社区”。

  5.街区员:在街区组长统筹管理下开展常态化城市管理工作。一是每日开展巡查,现场解决发现的简单问题,如乱张贴、零星垃圾等当场清理,乱摆卖、超门线经营等当场劝阻,形成“发现—清理(劝阻)”工作闭环;二是巡查发现是社会主体责任的,及时协调相关行业监管部门,由行业监管部门督促社会主体责任单位进行整改;三是当场不能解决或屡改屡犯需执法介入的,第一时间上报片区执法组长处理,严重的由片区执法中队长牵头执法组长依法查处,形成“街区长(员)—片区执法组长—执法中队长”全链条执法路径,构建“发现—整治—核查—反馈—执法”工作闭环。

  街区重点工作内容:

  一是市容秩序方面,重点整治十乱一超(乱搭建、乱堆放、乱摆卖、乱挂晒、乱张贴、乱刻画、乱涂写、乱拉管线、乱设广告招牌、乱拉横幅标语及超门线经营);清理城中村私设地锁、私接水龙头等。

  二是环境卫生方面,全面清理卫生死角、绿化带、树坑、树穴及巡查视野范围内装修、建筑及生活垃圾,及时清扫路面暴露垃圾与污水,保持路面干净整洁;检查果皮箱、垃圾桶等环卫设施有无残缺、破损、满溢,内外壁是否干净,垃圾桶是否套袋;检查沙井、沟眼、雨水篦子是否有陈旧污渍或堵塞现象;检查社会公厕是否正常开放、有专人保洁管理等,确保洗手台、面镜、大小便器干净,每个厕间均有手纸架并免费提供纸巾等。

  三是硬件设施方面,对照测评标准定期检查街区内环境硬件设施,如有破损或需更换、修复、提升的,报综合行政执法办(城管)统一处理。

  街区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办(执法、城管)、市政管理中心、各社区。

  (二)行业监管

  行业监管部门负责街区内相关社会责任主体的监管工作。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卫”要求,严格对照测评标准,对住宅、工业区、建筑工地、集贸市场、社会公厕及垃圾转运站、环卫作业车、市政公厕等重点样本框进行监管。行业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统筹建立环提专类场所监管群,要求社会责任主体每日上报自查照片,同时对自查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落实进行通报,构建“社会责任主体线上自查+行业监管部门点评抽查+街区日常检查”模式,确保工作成效。(责任单位:党政综合办〈宣传〉、公共服务办、应急管理办、城市建设办、经济服务办〈经科〉、社区网格管理中心、市政管理中心、公共事务中心、交安办)

  (三)执法监管

  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负责街区内执法工作开展。一是加大执法力度。针对要求限期整改但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行业监管部门或街区组长上报执法中队、每月环卫测评成绩较差的相关责任主体,由执法队进行严格执法,起到“处罚一单、震慑一片”的效果;二是加强源头管控。对泥头车带泥上路、市政路上占道经营、非法渣土受纳场等违法行动,采取刚性执法零容忍措施,压缩违法行为生存空间,守住城市管理基本底线;三是提高执法效率。通过“不见面”执法,强抓严管重罚,倒逼各类社会主体责任落实。(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办〈执法〉)

  (四)属地监管

  各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参照副街长工作内容,每周现场行走检查街区至少3次、城管分队长每周至少4次,重点对十二类考核场所进行监管,督导各街区良性运行,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责任单位整改,行走检查水印照片在当日美篇中予以体现。同时,督促城中村物业公司履行市容环境主体责任,做好村内环卫保洁工作;对未引进物业管理的,由各社区牵头,股份公司、居民小组共同谋划尽快引进物业,短期内由每个社区安排2名专职人员进行专项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责任单位:各社区、股份公司、居民小组)

  (五)智慧监管

  结合街区现有划分,全面开展智慧化城市管理工作。一是依托城市管家项目,由市政管理中心统筹城市管家项目服务企业在一个月内完成“龙岗街道智能化城市管理视频监控系统及平台”建设,合理安装环卫监控设备,三个月内实现动态实时监控。二是借助街道现有可共享监控平台,由综合行政执法办(城管)协调街道“一网统管”平台统筹部门,对辖区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进行监控,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找到街区组长或城市管家项目服务企业班组长快速解决,实现动态监控、快速沟通、高效整改。三是综合行政执法办(执法)利用视频监控,抓取违法行为实证,有效解决执法难、取证难等问题,提高执法效率。(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办、综合行政执法办〈执法、城管〉、市政管理中心)

  五、奖惩机制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根据环卫测评成绩,对样本框成绩优异的行业监管部门、社区、街区进行通报表扬,对成绩落后的发放警示提醒函。每月成绩排名前三的街区,由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流动红旗进行奖励,成绩排名后三的给予红牌警示。

  (二)每月测评成绩满分或连续两个月成绩优异的样本框所在街区的街区组长、街区员,由市政管理中心按照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奖励。

  (三)连续两个月测评成绩落后的样本框,由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副队长联合纪工委办对行业监管部门负责人、街区组长、街区员进行约谈。

  (四)年度累计6个月或6个月以上成绩优异的样本框行业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及相应街区的街区组长、街区员,作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并按照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奖励。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单位、各社区主要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实行“街长制”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街长制”工作纳入全年重点工作来安排落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细化工作任务,务必取得实效。

  (二)强化履约评价

  市政管理中心要进一步完善城市管家项目服务企业考核机制,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开展可视化、数字化监管,全面推进城市管家项目服务企业精细化考核。通过“有奖有罚、奖罚分明”的激励机制,推动城市管家项目服务企业提升工作质量,强化工作效果。

  (三)加强沟通协调

  各单位、各社区、各街区既要主动履职、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整治合力。街长发现的问题街区内不能解决的,要第一时间反馈至领导小组办公室处理。

  (四)建立周报制度

  行业监管部门、社区、街区组长每周一上午将上周工作开展情况形成文字材料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整理后形成“龙岗街道街长制城市管理工作周报”进行通报,并将成绩上墙公示,同时报送街道主要领导。

  (五)坚持结果导向

  每月环卫测评成绩公布后,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周报进行结果分析,倒查工作落实情况,形成“龙岗街道环卫指数测评月分析报告”,并组织召开专题分析会。会上各单位对所辖样本框失分原因进行剖析,低于市平均得分率的样本框行业监管部门、街区组长作表态发言,提出下一步工作思路。

  (六)倡导全民参与

  各部门、各社区要结合每周五全民大扫除活动,广泛动员居民群众参与市容环境整治行动,同时积极听取意见建议,充分发挥全民监督作用,全面提升辖区城市环境品质,让工作成果实实在在惠及居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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