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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坂田街道2022年城中村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红黑榜”评价工作方案

发布机构:龙岗区坂田街道办事处

发布日期:2022-09-29

文  号:坂街办字〔2022〕4号

坂田街道2022年城中村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红黑榜”评价工作方案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物业管理提升相关工作部署,为有效提高我街道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不断提升物业行业整体服务水平,督促物业管理公司切实履行好疫情防控、环境卫生、治安秩序和安全生产等职责,引导城中村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全面建设平安和谐、文明幸福的宜居小区,营造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新格局。2022年,坂田街道推行城中村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考评和“红黑榜”管理机制,现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坂田街道城中村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红黑榜”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人员组成下:

  组长副组长成员单位:应急管理办(安监业务)、综合治理办(综合业务、社区网格管理中心)、市政事务中心、各城中村社区工作站。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区网格管理中心,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城中村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红黑榜”评价涉及的各项工作。

  二、工作安排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综合治理办(综合业务、社区网格管理中心)、市政事务中心、应急管理办(安监业务)和各城中村社区工作站,对辖区范围内的城中村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进行评价。社区工作站负责防疫责任落实情况、小区党建和文化建设评分;综合治理办(社区网格管理中心)负责基础管理评分;市政事务中心负责环境卫生评分;应急管理办(安监业务)负责设施设备管理、安全生产工作评分;综合治理办(综合业务)负责治安秩序和扫黑除恶评分。

  三、评价对象

  坂田街道行政区域内城中村住宅小区已提供6个月及以上物业服务的物业管理公司。

  四、评价内容

  评价内容包括防疫责任落实情况、基础管理、设施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治安秩序管理、安全生产工作、重大事项工作配合情况、小区党建工作、文化建设及扣分项,共10部分。

  五、评价时间和方式

  (一)实行季度评价制度评分方式为集中现场评分,具体时间和相关安排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二)每次评价工作的参与评价人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调配。

  (三)评价包括两个环节:一是检查台账环节。评价小组到达小区后,即进入检查台账环节;二是现场考察环节。对于考核细则中涉及的现场检查标准,评价小组要认真逐项进行考核评定,并保存相关影像资料。

  ()现场考核采取现场集中量化打分的方式,根据《城中村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红黑榜”考核评分》,对城中村物业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派出检查人员的业务指导,严格把好检查关,确保现场检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二)对于检查中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各成员单位要采取警告、约谈等方式,督促物业企业立行立改,拒不整改的,依据部门职责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实施时间

  本方案自印发2022310日起实施,试行2年,由街道社区网格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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