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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平湖街道2022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发布机构: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办事处

发布日期:2022-08-19

文  号:

平湖街道2022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进一步推动群众习惯养成,加快分类设施建设,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推进我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龙岗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2021—2023》和《深圳市龙岗区2022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深龙分指办〔2022〕2号)等文件,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加快推进十二类场所垃圾分类创建,完善垃圾分类投放设施,提升辖区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水平,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成效,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督导工作,养成全民垃圾分类习惯,结合全过程智慧化监管体系,推动分流分类收运和处理体系建设。

  (二)实现全街道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46%,厨余垃圾分类率达24%,居民垃圾分类参与率达90%,垃圾分类知晓率达95%以上,全民参与垃圾分类习惯普遍养成;以城市管家模式推动全街道餐饮场所二级收运,实行“一店一号”编码管理,形成垃圾分类全过程智慧管理格局。

  二、组织领导

  为更好开展我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切实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成立平湖街道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其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王舒(党工委书记)

  韩雪峰(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李波(党工委委员、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主任<队长>)

  成员:党政综合办、党建工作办(组织人事办)、公共服务办、综合治理办、应急管理办、城市建设办、经济服务办、综合行政执法办(综合行政执法队)、行政事务中心、社区网格管理中心、土地整备中心(城市更新中心)、市政管理中心、公共事务中心、平湖市场监管所、平南市场监管所、平湖环境保护所、平湖邮政支局、深圳大学附属华南医院、龙岗区第五人民医院、平湖教育办、平湖火车站、深圳华侨医院等单位负责人和各社区党委书记、各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董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政管理中心,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和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日常事务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李波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练子阳同志担任。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对应的人员自然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三、任务分工

  (一)齐抓共管,建立健全四项工作机制

  1.建立健全党建引领工作机制

  坚持党建引领,街道辖属各党组织要把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社区治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每个党员每季度参与不少于1次现场督导工作。各社区工作站组建垃圾分类领导小组,组长由社区党委书记担任,通过“行走社区”的方式,对社区垃圾分类情况进行调研。社区党委每季度研究不少于1次垃圾分类工作,并与创建文明城市、打造宜居社区、推进城中村物业管理等工作紧密结合,积极创建“百优社区”、角逐“百分书记”。2022年全街道完成创建不少于1个“百优社区”,不少于1个“百分书记”。

  责任单位:党建工作办(组织人事办)、综合行政执法办(综合行政执法队)、市政管理中心、各社区。

  2.建立健全多元共治工作机制

  一是将垃圾分类纳入“居民自治”制度,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物业公司、业委会、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楼栋长、网格员“六驾马车”引领驱动作用,各社区每季度召集开展不少于1次民主协商会议,充分听取居民意见,每季度组织不少于1次社区居民参观垃圾分类科普馆。二是发挥人大政协职能优势,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垃圾分类相关视察、调研工作。三是鼓励市民利用“深分类”小程序—“随手拍”栏目,参与垃圾分类问题举报,拓宽垃圾分类监督渠道。

  责任单位:党政综合办(区人大平湖街道工委办)、党建工作办(组织人事办)、综合治理办、社区网格管理中心、各社区

  3.建立健全监管工作机制

  (1)落实责任。结合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组织人员对辖区开展每月检查,针对社区报送督促整改2次(含)以上且仍存在问题的点位开展全面督促整改,对问题企业、服务单位进行约谈、执法处罚等措施。

  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办(综合行政执法队)、市政管理中心、各社区

  (2)发挥行业力量。一是各行业主管部门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垃圾分类”,加强12类场所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每季度检查不少于1次、指导行业企业垃圾分类工作落实情况,重点落实问题企业检查、指导。二是各社区要组建常态化巡查队伍,对辖区范围内的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检查,每季度检查、督促相关单位落实问题整改,并将发现的问题点通过“深分类”小程序—“随手拍”上报。对发现的问题点位要进行“回头看”复查一次,复查仍存在问题的,上报社区相关负责人进行二次督促整改;二次督促后仍存在问题的上报街道主管部门,或由街道主管部门协调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共同解决。

  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4.建立健全执法保障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常态化执法机制。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针对不同主体(个人、物业、收运处理企业、写字楼、医院、商铺、工地、酒店、农贸市场等类型)的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并进行行政执法(包括开具责令改正、行政处罚)不少于1宗。二是建立联动机制。对多次督促仍未整改、反复回潮等问题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执法合力。三是建立执法情况通报机制。领导小组每月对各社区进行的专项执法行动、“难点、痛点”问题执法情况进行通报。四是根据《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加大对执法队伍的培训,建立联合检查工作机制。

  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办(综合行政执法队)、各社区

  (二)源头减量,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1.开展“过度包装”“限塑”检查

  一是引导实体销售、快递、外卖等企业严格落实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有关规定,鼓励本地企业采用以旧换新等措施加强产品包装回收处置,每季度组织开展食品、化妆品、电子商务、快递等过度包装监督抽查和检查行动不少于1次。二是落实国家有关塑料污染治理管理规定,禁止或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鼓励使用布袋子、菜篮子,每季度对超市、商场和集贸市场等场所落实“限塑”情况开展检查不少于1次。

  责任单位:经济服务办、交安委办、平湖市场监督所、平南市场监督所、平湖环境保护所、各社区

  2.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

  一是旅游、住宿等行业严格执行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餐饮服务和餐饮配送服务行业执行不得免费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筷子、叉子、汤匙等餐具,每季度开展减少或限制一次性用品使用检查不少于1次。二是鼓励和引导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以及货运、快递等企业探索建立逆向物流协同回收利用体系,促进包装物回收和循环利用。

  责任单位:经济服务办、交安委办、平湖市场监督所、平南市场监督所、平湖邮政支局、各社区

  3.持续开展光盘行动,倡导绿色办公

  一是大力倡导“餐厅不多点,食堂不多打,厨房不多做”的理念,督促餐饮经营单位开展“光盘行动”,引导消费者适量消费,每季度开展“光盘行动”检查不少于1次。二是倡导“绿色办公”,推动办公场所无纸化办公,不得使用一次性杯具。全街道全年完成创建不少于3个“绿色单位”。

  责任单位:党政综合办、行政事务中心、平湖市场监督所、平南市场监督所、各社区;协办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办(综合行政执法队)

  (三)多措并举,确保垃圾分类取得实效

  1.巩固各类场所垃圾分类成效

  (1)继续紧抓住宅区分类工作。在全街道住宅区(含城中村)继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密闭化标准桶工作,继续落实“集中分类投放+定时定点督导”模式,规范垃圾分类集中投放设施设置。加强桶点日常管理,实行编码管理,完善投放点管理责任人制度和督导员管理制度,持续引导和监督居民参与分类、准确分类、正确投放生活垃圾。

  责任单位:市政管理中心、各社区

  (2)加强督导员队伍建设及管理。在物业督导为主导的基础上,加大志愿督导占比,扩大督导队伍规模。加强督导员业务培训和到岗打卡监督,要求督导员持证上岗。同时,建立督导员激励机制和退出机制,提高督导员队伍整体建设水平,使督导员有效履职率稳定在90%以上,促进前端分出量的提升。

  责任单位:市政管理中心、社区网格管理中心、各社区

  (3)开展星级住宅区评价工作。鼓励全街道物业管理单位按照自愿原则,申报评选星级绿色社区和星级住宅区。以评促干,推动硬件设施配套完善、管理责任落实到位、分类成效显著的住宅区打造示范典型新标杆,在全街道发挥先行示范作用。

  责任单位:市政管理中心、社区网格管理中心、各社区

  (4)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垃圾分类。配合区行业主管部门推进辖区机关单位、学校(含幼儿园)、医院、社康等场所垃圾分类工作,督促各单位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人制度,加强设施设备日常维护,确保各类场所收集容器功能完好、标志准确清晰醒目、摆放合理有序,投放点干净整洁,及时收集、暂存和交运分类垃圾,建立垃圾分类管理台账,详细记录各类生活垃圾回收量、交运记录等有关情况并分类存档。联合执法队伍,提高执法力度,加强各机关事业单位执法检查。

  责任单位:公共服务办、综合行政执法办(综合行政执法队)、行政事务中心、市政管理中心、各社区

  (5)深入推动企业垃圾分类。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做好辖区商务写字楼、工业园区、大型商超等场所垃圾分类创建工作,督促各单位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人制度,加强设施设备日常维护,确保各类场所收集容器功能完好、标志准确清晰醒目、摆放合理有序,投放点干净整洁,及时收集、暂存和交运分类垃圾,建立垃圾分类管理台账,详细记录各类生活垃圾回收量、交运记录等有关情况并分类存档。联合执法队伍,提高执法力度,加强各类企业单位执法检查。

  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办、经济服务办、综合行政执法办(综合行政执法队)、市政管理中心、平湖市场监督所、平南市场监督所、各社区

  (6)全面推动公共场所垃圾分类。配合行业主管部门推进辖区酒店(旅馆)、农贸(农批)市场、公园景区、餐饮场所等公共场所垃圾分类工作,督促各单位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人制度,加强设施设备日常维护,确保各类场所收集容器功能完好、标志准确清晰醒目、摆放合理有序,投放点干净整洁,及时收集、暂存和交运分类垃圾,建立垃圾分类管理台账,详细记录各类生活垃圾回收量、交运记录等有关情况并分类存档。联合执法队伍,提高执法力度,加强各类公共场所执法检查。

  责任单位:经济服务办、综合行政执法办(综合行政执法队)、市政管理中心、平湖市场监督所、平南市场监督所、各社区

  2.完善分流分类体系

  (1)提升厨余垃圾分出率。一是对城中村进行全面二级收运,针对餐饮店、水果店实行“一店一号”编码管理,投放溯源,查漏补缺,提升厨余垃圾量。二是加大厨余垃圾收运力度,增加收运车辆和频次,扩大收运范围,努力挖掘厨余垃圾收运增长点和发力点。三是完善城中村分类投放设施,明晰投放点位置,为居民提供良好的分类环境,加强小区、城中村垃圾分类宣传、督导,提升居民垃圾分类参与率,不断提升城中村厨余垃圾分出量。四是完善厨余垃圾二级收运暂存点建设,并根据环卫指数测评标准建设厨余垃圾暂存点,由各社区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场地,并由市政管理中心统一管理,有效推进厨余垃圾二级收运工作。

  责任单位:市政管理中心、各社区

  (2)切实推进“两网融合”工作。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与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两网融合”,在辖区建成不少于5个可回收物流动站点并进行运营维护,提升资源回收交易量,实现数据统一管理化。全面摸排街道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情况,2022年底前,实现辖区3家大型资源回收站点数据和垃圾分类领域互通互融,最大程度促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

  责任单位:经济服务办、市政管理中心、平湖环境保护所、各社区

  (四)科技支撑,提升全过程智慧管理水平

  1.加强垃圾分类监管工作

  (1)强化日常检查和监督。建立完善日常巡查机制,常态化开展日常检查、交叉检查,切实加强对垃圾分类收运处理及计量监管,配足配齐运输车辆,统一车辆外观,实行专车专运,要求企业合理规划分类运输站点、频次、时间和路线,加强收运检查,防止收运扰民情况,强化行业安全管理,及时督促有关企业整改落实,进一步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市政管理中心

  (2)重点监管厨余、果蔬垃圾处理工作。从投放、收集(暂存)、转运、处理和末端去向加强厨余垃圾、果蔬垃圾的台账管理,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提高厨余垃圾、果蔬垃圾末端处理设施建设水平,实现全量分类处理,每月生成监管报告。

  责任单位:市政管理中心

  2.推进前端智能设备安装建设

  推进全街道住宅区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投放点信息自动采集率达到100%(RFID配置率达到100%)和AI视频监控设备配置率10%。推进通过“深分类”小程序实现入户宣传、督导、台账等信息化100%,收运车辆定位监控设备安装率和与智慧平台连接率100%,实现家庭厨余垃圾全过程可追溯。收运车辆GPS安装率100%,新能源车占比70%。

  责任单位:市政管理中心

  (五)广泛动员,让垃圾分类种子撒播千家万户

  1.建立垃圾分类志愿服务

  推动志愿服务队伍建设,配合区职能部门构建“区、街道、社区”三级志愿服务体系,将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宣讲、社会实践等内容纳入义工志愿服务体系,与市、区级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总队形成良好互动。街道建立不少于1支志愿者队伍,各社区工作站以社区为单位,联合业委会、物业建立不少于1支志愿者队伍,以各社区志愿服务U站为依托,积极调动社区志愿者、社会组织、市场主体等社会力量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行动。

  责任单位:党建工作办(组织人事办)、市政管理中心、各社区

  2.开展“线上+线下”的宣传活动

  一是开展热点事件品牌策划。围绕“年花年桔收运”“百分百行动”“《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2周年”“11·8垃圾减量日”“激励评选和表彰”等主题开展垃圾分类宣传策划,每个季度开展不少于1场主题宣传活动。二是加强宣传部门、文体部门联动,将垃圾分类宣传与2022年各类重大活动计划有机结合。三是进一步挖掘垃圾分类典型事迹,广泛宣传报道,树立榜样和标杆,每月报道不少于1篇。四是开展入户宣传活动。通过“线上网格定期推文”+“线下敲门入户宣讲”方式开展日常宣传,每月转发不少于1篇宣传推文至各社区垃圾分类工作专员,进行线上全覆盖宣传。利用网格员、物管人员、志愿者、楼栋长等力量,开展“入户宣导”工作,做到“敲开门、见到人、讲清楚”。第一、二、三、四季度的累计入户覆盖率分别不低于10%、35%、70%、100%,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参与率分别达到95%、90%以上。

  责任单位:党政综合办(宣传)、社区网格管理中心、市政管理中心、各社区

  3.建立垃圾分类培训机制

  一是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召集,每半年对社区垃圾分类专职人员、辖区第三方垃圾分类服务企业全体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开展不少于1次垃圾分类培训。二是各社区每季度对辖区物业管理人员、网格员、楼栋长等人员开展不少于1次垃圾分类培训。三是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召集,每季度对物业小区、城中村、机关事业单位、学校等12类场所垃圾分类管理人员开展不少于1次垃圾分类培训。

  责任单位:社区网格管理中心、市政管理中心、各社区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各社区要科学制定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开展相关工作,加强基层治理,充分发挥社区党委引领作用,将垃圾分类作为党政“一把手”工程和基层党建引领重要工作,社区书记带头亲自抓,统筹业委会、股份合作公司、物业管理单位、网格员、党员干部、热心市民合力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各责任单位要将生活垃圾分类与日常工作同步推进,切实担负起“本部门、本行业、本领域”的管理责任,履行好工作职责和行业管理义务,各司其职、协同推动,形成最大工作合力。

  (二)机制保障。依托街道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调解决制约垃圾分类工作的重大问题和事项,督促和指导各有关单位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以目标为导向,按照“一周一通报,一月一排名,一年一考核”的工作制度,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三)激励保障。根据《龙岗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方案》,每年评选出一批垃圾分类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住宅区、家庭和个人,挖掘典型事迹,广泛宣传报道,树立榜样和标杆。

  (四)经费保障。配合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和宣传、督导等经费保障工作,确保专款专用。

  (五)执法保障。针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义务人、管理人、分类收运和处理单位或个人等责任主体每月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行为。开展广泛宣传报道,加强对违反《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规定行为的曝光和在信用领域的应用。

  (六)人员保障。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垃圾分类信息报送和台账管理工作,建立信息联络机制,指定1名工作人员负责报送本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及相关佐证资料,并加入平湖街道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群,于每月25日前或按工作要求将有关材料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戴丰,手机:18825260557,邮箱:phszswzx@l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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