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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关于《深圳市政务服务“全市域通办”实施方案》的解读

发布机构:深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2-07-25

文  号:

关于《深圳市政务服务“全市域通办”实施方案》的解读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及国家、省关于推进“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市内通办”相关工作部署,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基层政务服务流程,进一步提升市民的办事便利度和获得感,我局起草了《深圳市政务服务“全市域通办”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出台背景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要求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各级政务服务机构,着力打通业务链条和数据共享堵点,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优化乡镇(街道)政务服务流程,全面推进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理,加快推行市域通办,逐步推行跨区域办理。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0〕286号)要求在事项线上线下标准统一、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协同共享基础上,实现政务服务在全市“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的无差别办理。条件成熟时,将无差别办理模式在“跨省通办、省内通办”政务服务中应用推广。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基层政务服务流程,在全市范围彻底打破事项办理地域、层级限制开展“全市域通办”,不断提高市民和企业办事便利度和获得感,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结合深圳实际,经过详细讨论和论证,初步形成方案初稿。经广泛征求各区(新区)、各有关部门意见,并与主要部门反复沟通,梳理形成《实施方案》,报市政府审定后印发实施。

  二、主要举措

  《实施方案》所称“全市域通办”是指申请人可选择市内各级(市、区、街道、社区)行政服务大厅进行业务申请或材料提交(含网上申请),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跨区、跨层级收件。《实施方案》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原则、工作任务、保障措施5个部分,其中工作任务有8项具体工作任务。

  (一)全面梳理通办事项。按照“通办为原则、不通办为例外”的要求,各有关单位全面梳理“全市域通办”事项,对因政策法规限制、材料复杂且专业性强或使用国垂省垂系统等原因暂时无法通办的事项纳入《深圳市“全市域通办”事项负面清单》。

  (二)推进区级政务服务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市直各有关单位应做好本部门在各区实施的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受理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材料、业务表单等要素统筹工作,各区应按统筹内容统一实施,确保同一事项在各区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三)完善审批服务标准,探索推进高频便民事项跨区域审批,逐步打破审批界限。市直各有关单位要科学细化量化审批服务标准,完善适用规则,明确各审批事项的审批要素,不断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有效解决各类区域审批差异。通过推进审批事项标准化建设、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协同共享,探索推进部分不涉及资金、生产安全且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高频事项在全市实现跨区域审批,逐步打破审批界域设定。

  (四)出台配套制度。制定出台“全市域通办”业务操作指南、运行规则等配套制度,加快形成一套健全完善的运行机制。

  (五)升级改造市政务一体化平台。对政务事项管理系统、统一申办平台、一窗综合服务受理平台进行升级改造,完善相关功能配置,为“全市域通办”提供系统支撑。

  (六)建设完善全市统一预约平台。对全市统一预约平台相关功能进行升级改造,优化预约功能并延展、推广至各区街道、社区政务服务大厅。对与市一体化平台对接的部分单位自建申办及预约系统进行优化,根据系统改造及对接规范完成相关功能升级,确保多方位实现“全市域通办”。

  (七)稳步推进“全市域通办”。在福田区、南山区、宝安区、龙岗区、龙华区试点开展“全市域通办”工作,总结试运行情况,不断完善相关运行协调机制。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将政务服务“全市域通办”推广到全市各区范围。开展未纳入市一体化平台政务服务事项相关业务系统的改造对接,逐步实现全市范围内政务服务事项“全市域通办”。

  (八)探索多渠道“政企合作、政银合作”模式。采用“政银合作、政企合作”的服务模式,加强与银行、工业园区等社会机构、服务网点合作共享,不断拓宽合作领域,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向企业和群众“家门口”不断延伸,进一步丰富城市政务服务供给、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

  下一步,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将会同各区各部门,根据《实施方案》的实施情况,有针对性地改进和完善有关改革举措,优化办事流程,不断提升服务便民化水平。欢迎广大企业和市民朋友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转载来源:深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转载时间:2022年07月25日
转载链接:http://www.sz.gov.cn/szzsj/gkmlpt/content/9/9576/post_9576805.html#19232

相关政策法规/解读

  • 深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务服务“全市域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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