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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深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务服务“全市域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机构:深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2-07-25

文  号:深政数〔2022〕2号

深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务服务“全市域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

  深政数〔2022〕2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深圳市政务服务“全市域通办”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深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2年1月6日 

  深圳市政务服务“全市域通办”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全面推进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理,推动我市政务服务市内通办向纵深发展,不断提升主动、精准、整体式、智能化服务水平,提高市民和企业办事便利度和获得感,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强化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支撑,加快推动政务服务从政府部门供给导向向企业和群众需求导向转变,积极探索多渠道“政银合作、政企合作”的服务模式,不断丰富城市政务服务供给、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为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本方案所称“全市域通办”是指完善以“i深圳”为核心的“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平台,打通线下办事大厅、网上办事大厅、移动端等服务渠道,通过“异地收件、属地受理”“辅助申报”“快递申报”等多种方式,让申请人可选择市内各级(市、区、街道、社区)行政服务大厅进行业务申请或材料提交(含网上申请),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跨区、跨层级收件,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政务服务。

  2022年6月底前,实现已纳入市政务一体化平台的政务服务事项在市、区、街道、社区四级“全市域通办”;2022年12月底前,逐步推进未纳入市政务一体化平台的政务服务事项“全市域通办”。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统筹推进。按照“就近办理”、“最多跑一次”要求,将政务服务一体化、标准化、信息化有机结合,强化部署,有序分工,大胆创新,勇于突破,强化过程监管,注重结果导向,统筹推进“全市域通办”工作分步、稳步开展,切实打破地域、层级限制、实现便民利民。  

  (二)坚持规范统一。明确全市域通办办理范围,统一业务流程、统一操作规范、统一服务标准,确保人员配备到位,后台支撑到位,技术服务到位,业务办理到位,大幅提高我市政务服务标准化、智能化、便利化水平。

  (三)坚持依法行政。加强业务流程改革后的事中事后监管,对失信和欺诈行为“零容忍”,保障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四、工作任务

  (一)全面梳理通办事项。按照“通办为原则、不通办为例外”的要求,各有关单位基于市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全市域通办”事项,市直单位负责梳理市级统筹事项,各区负责梳理区级统筹事项。因政策法规限制、材料复杂且专业性强或使用国垂省垂系统等原因暂时无法通办的事项,纳入《深圳市“全市域通办”事项负面清单》,并报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审核。[完成时间:2022年1月底前;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区政府、大鹏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各区,下同)]

  (二)推进区级政务服务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市直各有关单位应做好本部门在各区实施的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受理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材料、业务表单等要素统筹工作,各区应按统筹内容统一实施,确保同一事项在各区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完成时间:2022年3月底前;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区)

  (三)探索推进高频便民事项跨区域审批。市直各有关单位要科学细化量化审批服务标准,完善适用规则,明确各审批事项的审批要素,不断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有效解决各类区域审批差异。通过推进审批事项标准化建设、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协同共享,探索推进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且不涉及资金、生产安全的高频事项在全市实现跨区域审批。(完成时间:2022年12月底前;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区)

  (四)出台配套制度。制定“全市域通办”业务操作指南、运行规则等配套制度,加快形成一套健全完善的运行机制。相关单位和各级行政服务大厅应至少指定1—2名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作为通办业务联络员,负责解答疑难问题、协助开展业务培训及日常协调工作。(完成时间:2022年3月底前;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直有关单位、各区)

  (五)升级改造市政务一体化平台。对政务事项管理系统、统一申办平台、一窗综合服务受理平台进行升级改造,完善相关功能配置,为“全市域通办”提供系统支撑。(完成时间:2021年12月底前;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六)建设完善全市统一预约平台。对全市统一预约平台相关功能进行升级改造,优化预约功能并延展、推广至各街道、社区政务服务大厅。对与市政务一体化平台对接的部分单位自建申办及预约系统进行优化,根据系统改造及对接规范完成相关功能、模块的升级,确保多方位实现“全市域通办”。(完成时间:2022年6月底前;责任单位:市住房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七)稳步推进“全市域通办”。在福田区、南山区、宝安区、龙岗区、龙华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试点开展“全市域通办”工作,总结试运行情况,不断完善相关运行协调机制(完成时间:2022年3月底前;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直各单位、福田区、南山区、宝安区、龙岗区、龙华区、前海管理局)。对已纳入市政务一体化平台的事项,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将政务服务“全市域通办”推广到全市(完成时间:2022年6月底前;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直各单位、各区政府)。开展未纳入市政务一体化平台的政务服务事项相关业务系统的改造对接工作,逐步实现全市范围内政务服务事项“全市域通办”(完成时间:2022年12月底前;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相关市直单位、各区)。

  (八)探索多渠道“政企合作、政银合作”模式。积极探索多渠道“10分钟政务服务圈”建设路径,采用“政银合作、政企合作”的服务模式,加强与银行、工业园区等社会机构、服务网点合作共享,不断拓宽合作领域,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向企业和群众“家门口”不断延伸,进一步丰富城市政务服务供给、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就近办理。(完成时间:2022年12月底前;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建设局、各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务服务“全市域通办”工作对推动基层政务服务与群众需求“零距离”对接具有重要意义,也是我市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各区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统筹推进,细化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按期完成,并及时向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报送“全市域通办”的工作进展及成效。

  (二)做好人员经费保障。各区要加强窗口工作人员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各级窗口工作人员,积极推进区各级政务服务窗口人员管理体制机制改革,逐步实现全区行政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的统筹管理,不断提升窗口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市、区发改部门要配合做好相关系统改造立项工作;市、区财政部门做好“全市域通办”相关经费保障。

  (三)建立监管和容错机制。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加大对市、区有关部门开展“全市域通办”工作的监督,同步推进“好差评”工作,完善指标评价机制,加强评价结果运用,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同时,对“全市域通办”改革初期先行先试出现的探索性失误、因缺乏经验出现少量偏差或未达到预期效果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容错、救济。

  (四)加强宣传指引。各区各部门要做好宣传解读和服务推广工作,在宣传中要突出“全市域通办”便捷、高效的办事优点,切实做好“全市域通办”的业务咨询,为群众精准推送相关服务,真正做到群众会用、想用、愿用,不断提升企业群众的满意度。

转载来源:深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转载时间:2022年07月25日
转载链接:http://www.sz.gov.cn/szzsj/gkmlpt/content/9/9576/post_9576786.html#19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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