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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区“重点项目”设计取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机构: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2022-06-22

文  号:深龙发改规〔2022〕1号

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区“重点项目”设计取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配合做好我区设计方案优选工作,助力高质量发展,激发设计市场活力,吸引高水平设计师及优秀设计团队积极参与我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保障我区列入年度优选计划的区政府投资重点项目(以下简称“重点项目”)和部分“小散精”项目设计品质,合理确定设计服务计费,经调研全市各区做法并征询各相关单位意见,结合《龙岗区建设项目设计方案优选工作规则》(以下简称《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区“重点项目”设计取费有关事项并经区政府同意,现通知如下:

  一、“重点项目”设计费调整以《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以下简称“02标准”)为基础,根据项目具体条件浮动计取。

  二、设计费上浮比例参考下表计取:

分类

上浮比例

项目条件

上限60%

“小散精”项目。

上限80%

纳入我区设计方案优选的“重点项目”。

  说明:(一)小散精”项目是指我区范围内规模小、分布散、要求精的项目。暂按以下指标把握:“小”是指设计费不超20万元(按“02标准”)或总投资不超500万元的项目;“散”是指单个项目位于多个不同区块,每个区块单独计设计费小于20万元(按“02标准”)或投资小于500万元的项目;“精”是指不属于“重点项目”,但对龙岗区市容市貌产生重大影响,区委区政府对设计品质有非常高的要求的项目。

  (二)表中设计费上浮比例为上限指标,具体上浮比例由建设单位根据项目及设计市场情况合理确定。

  三、操作程序

  (一)“重点项目”由区国有资金建设项目设计方案优选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根据《工作规则》有关程序审议认定。

  (二)“小散精”项目由分管区领导组织召开的区政府专题会议审议认定。

  (三)本通知实施前已明确设计费奖励或调整的项目,按原奖励调整机制执行;本通知实施后尚未明确设计费奖励或调整的项目,建设单位可以结合项目情况选择按本通知或其他奖励或调整机制推进。

  (四)对创新创意、功能要求、艺术造型等有极高要求的特殊项目,设计费确需进一步提高的,由建设单位提出,“重点项目”报“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小散精”项目报区政府专题会议研究确定。

  四、建设单位应对项目设计所应达到的创新、质量、外观、经济等目标进行设定,原则上保留设计费总额的20%在项目完工后根据对设定目标的评价结果予以支付,落实对设计单位的履约评价。

  五、按本通知调整设计费的项目,不再设定达标奖金,其设计成果如获得国际、国内设计奖,也不再奖励设计费。此前如有冲突的,以本通知为准。

  六、本通知自2022年7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由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深圳市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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