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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人 即日起办理检察业务要注意这些

  记者从龙岗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上级防控要求,减少因人员流动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近日,该院发布检察服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

  根据公告,自2月26日起,对进入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区域的来访办事人员在测温、查验健康码、通行大数据行程卡的基础上,还需出具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出具的,一律不得进入。

  信访人需要法律咨询、控告申诉的,尽量通过以下方式反映情况:

  (一)法律咨询请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控告申诉请拨打专线0755-28929672。

  (二)邮寄。请将控告信、申诉书、身份证明、证据材料以及所有法律文书等材料邮寄至: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德政路10号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窗口收。

  (三)登录网络。

  1.登录网页版12309中国检察网(网址:www.12309.gov.cn);

  2.在手机上下载“检察12309”APP;

  3.关注“12309中国检察网”微信公众号,按照相关操作指引填写相应信息,反映诉求。

  辩护律师、诉讼代理人需要办理查询案件信息、申请阅卷等业务的,可通过电话0755—28958268查询,或绑定12309中国检察网线上提交申请。需要办理、递交其他书面材料的,建议先电话联系案件承办人,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选择合适方式。

  疫情防控期间,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将尽最大努力提供便捷、高效的检察服务,尽最大可能降低疫情对工作带来的影响,请广大市民理解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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