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便民提醒

龙岗在全市率先出台快速充电桩审批指引

  12月25日,记者从区规划土地监察局了解到,今年以来,龙岗区持续用好临时用地审批政策,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制定出台快速充电桩审批指引,顺利完成全区首单快速充电桩及配套基础设施临时建筑审批,为破解全区新能源电动汽车快速充电桩及基础设施建设严重不足等问题贡献了应有的力量。截至目前,共受理快速充电桩及其配套临时用地临时建筑15宗,审定通过3宗,提供快速充电桩327个。

  据悉,针对很多企业反馈的利用未完善征转手续土地建设充电桩的申报手续繁杂等情况,区查违办在征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意见后,增加了充电桩运营单位为申报主体,并适当放宽了申报主体资质范围,方便企业申报建设,盘活部分村集体土地。在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龙岗区于今年5月制定出台了《龙岗区电动汽车快速充电桩及配套设施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审批指引(试行)》,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明确部门监管职责,强化部门联动和并联审定,规范充电桩及配套设施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受理审批。截至目前,已提供快速充电桩327个。

  区规划土地监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深圳、龙岗充电桩市场缺口较大,特别是电动出租车基本上需要一日一充,面临着充电桩数量不足、高峰排队充电等候时间过长的问题,“通过临时用地审批建设充电桩,有助于及时缓解电动车的充电压力。”

  “我们申请了4428平方米的临时用地,用于建设充电站。”吉华水径充电站运营方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充电站位于吉华路百公坳,包括休息室、卫生间、配电房等4栋临时建筑,将提供充电桩46个、停车位91个,“现在新能源汽车越来越普及,充电桩市场潜力巨大。每个充电桩按1度电盈利0.5元计算,每天10台车充电,便可盈利300元,三四个月就可以回收成本。因此做好审批服务将有效提升企业及有关单位的积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