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专题专栏 > 优化营商环境专题 > 最新信息

不动产登记业务进驻区政务服务大厅

  

  15项可办业务

  龙岗区不断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方便群众办事又添新举措!3月27日,记者从区政务服务大厅获悉,为贯彻落实“放管服”工作精神,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与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深化合作,围绕“落实深圳90、龙岗一次办成”目标,选取和“深圳90”相关、方便申请人咨询、信息化水平高、单科室审批的不动产登记业务通过设立专窗的形式进驻区行政服务大厅。

  此次进驻事项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两规”处理房地产权登记、房地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等15项不动产登记业务可以在区大厅办理。特别提醒的是,这15项不动产登记服务事项除可在区政务服务大厅办理外,也可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对应的辖区登记所(龙岗所、布吉所)办理。而其他未进驻区大厅的不动产登记服务事项维持现行模式,仍需到龙岗所或布吉所受理窗口办理。以上进驻区大厅的15项业务无需提前预约,市民可携身份证直接到区大厅一楼取号机取号进行咨询或办理。

  深化不动产登记改革是优化登记财产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求,也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提升群众企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途径。近年来,不动产登记中心推出了多项便民利民举措,如全市60项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全面提速,通过手机和自助终端即可开展相关信息查询、打印无房证明、登记记录,“互联网+不动产抵押登记”新模式,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联动过户,“人脸识别”等。市民朋友可通过遍布区、街道、社区三级大厅的自助终端办理不动产信息查询、证明打印等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