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专题专栏 > 抗击新冠肺炎 龙岗在行动 > 政策指引

深圳市龙岗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暂停营业的通告

全区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各位求职人员: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避免人员聚集风险,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深肺炎防控办通【2020】1号)文件精神,决定从2020年1月26日12点至2月8日24点(即正月十五元宵节),全区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暂停营业,原定于全区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的各项招牌及培训活动停止举办,后续如需延期将另行通告。对因暂停营业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感谢您对我区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2020年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