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驻区各单位,区属各企业:
《深圳市龙岗区关于促进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供给的若干措施》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