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专题专栏 > 抗击新冠肺炎 龙岗在行动 > 政策指引

深圳市龙岗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262号)

  根据疫情处置工作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12月5日0时起,龙岗区调整布吉街道、南湾街道、宝龙街道相关区域防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解除布吉街道长龙社区七区十巷8号、七区十巷5号、七区八巷8号;大芬社区中房怡芬花园C栋B单元、油画街38号;布吉社区布吉一村联兴街35号高风险区管理。

  解除南湾街道南岭村社区南岭食街1号乐途酒吧高风险区管理。

  解除宝龙街道宝龙社区宝荷欣苑1栋C座高风险区管理。

  解除布吉街道、南湾街道、宝龙街道低风险区管理。

  解除后,布吉街道、南湾街道、宝龙街道实行常态化防控措施,继续加强社会面和密闭性空间管理,具体由所在街道社区组织实施。 

  特此通告。

  深圳市龙岗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