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专题专栏 > 抗击新冠肺炎 龙岗在行动 > 政策指引

深圳市龙岗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256号)

  根据疫情处置工作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龙岗区调整吉华街道、园山街道、龙城街道、南湾街道、宝龙街道、平湖街道、布吉街道相关区域防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解除吉华街道三联社区中航华府花园1号楼,水径社区八约二街43号细靓嘉隆公寓11层;园山街道荷坳社区乐城小区2栋,银荷社区银盛路18号;龙城街道爱联社区如意路301号;南湾街道南岭村社区荔枝花园B5栋,樟树布社区新塘东一巷5号;宝龙街道宝龙社区宝荷欣苑2栋A座;平湖街道新南社区佳兆业金御雅园1栋C座高风险区管理(自2022年12月3日0时起)。

  解除布吉街道长龙社区长龙四区四巷8号、9号,长龙四区五巷9号;南三社区长吉路86号,新三村西区二十二巷8号高风险区管理(自2022年12月3日4时起)。

  解除平湖街道、园山街道低风险区管理。

  解除后,吉华街道、龙城街道、南湾街道、宝龙街道、布吉街道全域(除高风险区外)继续保持低风险区管控,期间“加强个人防护、避免聚集”,强化社会面管控,减少外出、不聚集、不扎堆,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平湖街道、园山街道实行常态化防控措施,继续加强社会面和密闭性空间管理,具体由所在街道社区组织实施。 

  特此通告。

  深圳市龙岗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