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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国资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龙岗区国资局(区集体资产管理局)组织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龙岗政府在线网(www.lg.gov.cn)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龙岗区国资局(区集体资产管理局)(电话:28922983,电子邮箱:lgqgzj@lg.gov.cn)。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2019年5月新修订的《条例》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夯实工作基础

  为切实加强和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成立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分管局领导为组长,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工作。同时,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个环节作了明确规定。在具体工作中,我局都能认真按照相关制度规定,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申请、发布、审核制度,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准确性。

  (二)措施得力,全方位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我局结合工作职能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强载体建设。根据全区的统一要求,及时编制了《深圳市龙岗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深圳市龙岗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公开目录》。《指南》对公开的信息内容、获取方式、工作机构作出明文规定。《目录》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资金信息、依申请公开等几方面的内容作出详细的公开,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根据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对龙岗区政府在线区国资局子网站内容进行了全面梳理,大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更新和完善,保证网站内容的及时性、有效性和整体性,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更加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

  为妥善处理好公开和保密的关系,我局制定了《深圳市龙岗区国资局政务公开保密审核制度》、《深圳市龙岗区国资局政务公开发布协调制度》、《深圳市龙岗区国资局政务公开考核制度》等,对将进入公开程序的各类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政府信息公开是常态性、基础性工作,一是需加强机关干部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完善并形成良好的报送机制,提高信息公开的效率;二是需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政府信息公开为民服务的影响力;三是需提升技术支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仅能从依申请公开渠道获得所需信息,还能从网上服务获得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1.统一认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有效运作,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得政府公开信息提供便利服务。

  2.在不断健全、完善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常态性、基础性工作的同时,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的服务能力,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更多渠道获得政府公开信息。

  3.加强相关信息的收集和上报工作,及时上传、更新政府信息,增加信息量,提高信息更新速度。定期公布信息公开情况,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更好地为民服务。

  龙岗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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