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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教育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以及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55-89551972,传真:0755-89551990。 

  一、概述

  (一)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局机关指定一名领导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推进工作,建立有专门的工作机构,局办公室为牵头科室,各业务科室全部纳入组成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各业务科室配备信息员,各司其职,联动公开。

  (二)及时修编了《指南》和《目录》。为了方便学生家长、社会各界获取政府信息,《指南》对公开的信息内容、获取方式、工作机构做出规定。《目录》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等七大方面的内容。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为做到分工明确,落实到位,局机关专门制定了2015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深龙教通[2015]7号)。方案就龙岗教育网新版建设、内容保障以及加强管理等作出安排,对教育公开服务、互动交流等栏目维护进行了任务分解。方案的制定,确保了局机关教育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四)健全完善审核发布工作机制。主要是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归集、分类、审核、发布等系统完善的工作机制,各个环节都有专人严格把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实现了规范化、常态化。

  (五)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培训工作。2015年,为提高局机关干部职工对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先后组织进行了3次业务培训,分别就龙岗教育网新版功能演示、政府在线教育重点栏目内容保障、政府在线新版教育栏目建设开展了培训活动,并要求各科室在各自内部组织学习《条例》,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区教育局按照国家、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广泛关注教育改革发展热点问题,坚持主动公开常态化,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主阵地作用,充分运用微博微信新媒体,及时、全面、准确发布各类教育信息,取得了积极成效,切实保障了辖区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据统计,全年通过龙岗政府在线教育子站主动公开信息(增加或更新)369条,通过龙岗教育网主动公开各类新闻信息6924条450余万字(含图片),龙岗教育局微信公众平台1576条(含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类型),龙岗和谐教育微博平台771条(图文信息),手机报53条(图文信息),通过其他各大纸媒公开287条48余万字(含图片),内容涵盖教育动态、校务活动、政策法规、规划计划、审批服务、学位预警、学区招生、突发事件信息披露等。龙岗区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民办学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等重要文件出台前,均及时挂网公开听取了公众意见,扩大了教育工作的知晓率、参与度和覆盖面。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度未收到公开信息的申请。

  四、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很大成效,但在内容更新全面性、实用性有关方面还做得不够。为此,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建设,充实完善局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审核发布、日常考核、责任追究等保障制度,加强各业务科室专管员公开工作培训,强化责任意识,确保群众密切关注的招生政策、学位建设、学区划分、教师招聘、财务预算等及时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做好本部门公开工作。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

  2016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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