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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科技创新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开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举措共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上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海关大厦西座6楼;电话:0755-28948838;电子邮箱:kcj@lg.gov.cn)。

  一、概述

  (一)建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督察小组。龙岗区科技创新局成立以局办公室为主要责任科室的政务公开工作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政务公开督察小组,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督查和指导。

  (二)认真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公布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上。为方便公众获取我局的政府信息,《指南》对公开的信息内容、获取方式、工作机构做出明文的规定,《目录》对机构职能、规章文件、规划计划、业务工作、依申请公开等七大方面的内容做出详细的公开。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为妥善处理好公开和保密的关系,我局制定了《龙岗区科技创新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对将进入公开程序的各类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和发布的协调工作,由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局办公室具体落实。政府信息发布,以局领导签发件为准,龙岗政府在线网站首发。以我局名义制发的公文、局领导讲话和政务活动、工作动态、各类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严格遵守信息发布程序,维护我局政府信息的严肃性、一致性。

  (五)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工作。为了使全局的干部员工重视和配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领导专门在局务会上对全局主要领导干部开展培训活动,并在各科室和事业单位开展相关学习活动。积极参与举办的相关培训活动,有效地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准确的公开各类信息。201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71条。为充分扩大政策知晓度我局通过微信公众号对相关政策进行解读,全年推送信息1169条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我局201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分为:机构设置类、规划计划类、资金信息类、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类、科技创业类、法律法规类和其他类、微信公众号类。

  其中:

  1、机构设置类信息共1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83%;

  2、规划计划类信息共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2%;

  3、资金信息信息共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14%;

  4、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类共9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6%;

  5、科技创业类共2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7%;

  6、法律法规类共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35%;

  7、其他类信息共22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5.2%。

  8、微信公众号类共1169条,占总体的比例为80.9%

  已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我局以高效、快捷、便民为原则,因地制宜采用多种方式,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通过龙岗在线、龙岗科技创新网、区行政监察系统、深圳侨报、信息公告栏、宣传资料等形式,按照我区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全面、真实地把企业和群众关注的科技工作热点问题进行及时的公开。在网站上公开投诉及咨询的方式,并在龙岗科技创新网站上接受在线咨询,对群众咨询事项及要求公开的信息及时处理并将结果向群众反馈。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我局2018年度收到1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事项。按照处理流程,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后,我局主动联系申请人,依法依规对申请内容进行信息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 号)要求,自2017年4 月起已停征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相关收费。包括:检索费,复制费,邮寄费等。

  我局认真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认真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措施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数量以及制度建设方面仍需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紧密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丰富信息公开内容。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正确处理好公开与保密、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的关系,及时全面地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披露,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完善工作环节,积极梳理公开信息,确保专人定期维护、更新,以方便公众能够阅读、查询。

  (二)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信息公开氛围。利用多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的重要意义,诠释解读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努力形成群众积极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氛围。

  (三)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充实完善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审核发布、日常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强各业务科室专管员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强化责任意识,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规范的通过政府网站予以发布。 

  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2019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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