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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区有关规章、文件规定编制。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

  统计数据截至2015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39号新城市大厦九楼;邮编:518172;电话:0755-89552611、89552711;传真:0755-89552499)。

   一、概述

   2015年,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文件规定,继续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健全领导机制、完善规章制度、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中心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成立了中心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中心主任任组长,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科,综合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并明确一名副科长分管,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了机构、人员及工作责任三落实。

  (二)《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情况

   根据《条例》及有关法规、文件要求,我们结合政府采购工作实际和本中心具体情况,按照要求修订完善了《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目录》和《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在龙岗政府在线及时公开。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中心逐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在工作中认真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及发布协调机制已经形成。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

  中心先后制定了《信息发布管理暂行办法》、《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为建立健全信息保密审查机制,中心还制定了《信息系统保密管理规定》、《信息安全事件管理办法》、《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等政府信息工作管理制度11项,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有审批、政务信息网使用有登记。

  (五)《条例》的宣传、培训工作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政策性、政治性、技术性都很强,做好培训指导工作是不断提高工作水平的保障。为此,中心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业务学习列入干部职工培训内容,利用集中业务学习,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学习宣传《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规、文件,并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具体的操作技术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本中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5年度,我中心在“龙岗政府在线”主动公开各类信息3134条,在龙岗区政府采购网主动公开各类信息3186条。通过及时、主动的信息公开,充分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和各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中心在“龙岗政府在线”主动公开通知公告35条,工作动态19条,政策解读10条,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9条,审前公示及前期公告142,招标公告1482条,中标公告1422条,财政预决算3条,其他类别信息12条。

在龙岗区政府采购网公开工作动态24条,政策法规2条,不诚信曝光台4条,中心重要通知9条、文件3条,财政局重要通知2条,审前公示及前期公告202条,招标公告1402条,中标公告1483条,抽检公告55条。

  (三)对2015年政府信息梳理及公开情况

  中心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及时主动公开各类应公开信息。指定专人定时更新最新动态以及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中标公告,同时公开业务咨询电话,方便各采购单位以及相关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等各类信息。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中心组织专人,对“龙岗政府在线”我中心政务公开网页所有栏目进行了全面梳理、检查,对未更新及缺漏的条目进行了更新、补充和完善。

  一是在《机构职能》栏目中,更新了中心的机构概况、机构领导、内设机构相关条目。

  二是在《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栏目中,新增了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2014年度工作总结、2015年工作计划;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实施方案;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党支部促进晋位升级实施方案;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2015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主要工作计划;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2015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总结;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2015年第三季度建设廉洁城区工作小结;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等上级要求的应公开信息。

  三是在《资金信息》栏目中,新增了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2015年部门预算、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2015年部门决算、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2015年部门预算的补充说明。

  (四)信息公开的形式

  2015年,在通过“龙岗政府在线”和“龙岗区政府采购网”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中心还采取举办“政府采购开放日”活动的形式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11月10日,共邀请各界代表30余人走进中心,实地了解政府采购全过程,接受现场监督。

  此外,中心设立了政务公开栏,提供了专门的查阅场所,方便干部职工、各采购单位及社会公众查阅相关信息;在大厅设立了电子显示屏,及时发布采购信息等各类应公开的信息。并积极通过报刊、网络等媒体及时发布各类信息,全年共在各级各类媒体发布工作信息稿件57篇。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15年度,我中心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中心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公开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中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公开信息,2015年,无因信息公开引发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实施政务公开以来,社会各界通过公开的信息内容,及时了解到我区政府采购工作动态和相关采购信息,加深了对政府采购工作的了解,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比如由于条件有限,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公开形式需进一步优化,与公众的信息公开互动交流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网在便捷性方面还有待提高等。

  2016年,我们将认真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大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增加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细化公开内容,拓宽信息公开领域,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切实优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服务。拓宽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加强与申请人沟通交流,主动听取公众的意见建议。

  三是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在积极做好“龙岗政府在线”我中心网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强中心门户网站建设,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各类政府信息,优化网络系统,强化公众参与功能,充分发挥中心门户网站与公众交流沟通的桥梁作用,方便公众查阅和获取相关政府采购工作信息。

  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保障工作。进一步健全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配套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全面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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