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区有关规章、文件规定编制。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
统计数据截至2016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39号新城市大厦九楼;邮编:518172;电话:0755-89552611、89552711;传真:0755-89552499)。
一、概述
2016年,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文件规定,继续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健全领导机制、完善规章制度、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中心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成立了中心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中心主任任组长,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科,综合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并明确一名副科长分管,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了机构、人员及工作责任三落实。
(二)《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情况
根据《条例》及有关法规、文件要求,我们结合政府采购工作实际和本中心具体情况,按照要求修订完善了《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目录》和《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在龙岗政府在线及时公开。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中心逐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在工作中认真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及发布协调机制已经形成。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
中心先后制定了《信息发布管理暂行办法》、《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为建立健全信息保密审查机制,中心还制定了《信息系统保密管理规定》、《信息安全事件管理办法》、《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等政府信息工作管理制度11项,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有审批、政务信息网使用有登记。
(五)《条例》的宣传、培训工作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政策性、政治性、技术性都很强,做好培训指导工作是不断提高工作水平的保障。为此,中心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业务学习列入干部职工培训内容,利用集中业务学习,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学习宣传《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规、文件,并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具体的操作技术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本中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6年度,我中心在“龙岗政府在线”主动公开各类信息3397条,在龙岗区政府采购网主动公开各类信息3586条。通过及时、主动的信息公开,充分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和各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中心在“龙岗政府在线”主动公开通知公告30条,工作动态16条,政策解读7条,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8条,审前公示及前期公告235,招标公告1638条,中标公告1455条,财政预决算2条,其他类别信息6条。
在龙岗区政府采购网公开工作动态25条,不诚信曝光台10条,中心重要通知11条,财政局重要通知1条,审前公示及前期公告244条,招标公告1667条,中标公告1490条,质疑公示25条,合同公示16条,抽检公告97条。
(三)对2016年政府信息梳理及公开情况
中心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及时主动公开各类应公开信息。指定专人定时更新最新动态以及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中标公告,同时公开业务咨询电话,方便各采购单位以及相关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等各类信息。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中心组织专人,对“龙岗政府在线”我中心政务公开网页所有栏目进行了全面梳理、检查,对未更新及缺漏的条目进行了更新、补充和完善。
一是在《机构职能》栏目中,更新了中心的机构概况、机构领导、内设机构相关条目。
二是在《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栏目中,新增了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2015年度工作总结、2016年工作计划;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印发2016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2016年上半年廉洁城区建设工作总结;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过去5年工作总结及未来5年工作计划;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开展廉洁城区“五常”建设实施方案等上级要求的应公开信息。
三是在《资金信息》栏目中,新增了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2016年部门预算;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四)信息公开的形式
2016年,在通过“龙岗政府在线”和“龙岗区政府采购网”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中心设立了政务公开栏和电子显示屏,及时发布采购信息等各类应公开的信息,方便干部职工、各采购单位及社会公众查阅。并积极通过报刊、网络等媒体及时发布各类信息,全年共在各级各类媒体发布工作信息稿件50多篇。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16年度,我中心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中心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公开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中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公开信息,2016年,无因信息公开引发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实施政务公开以来,社会各界通过公开的信息内容,及时了解到我区政府采购的相关信息和工作成效,加深了对政府采购工作的了解,社会公众对政府采购工作的认同感逐步提升。但仍存在一些问题:比如由于条件有限,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公开形式需进一步优化,与公众的信息公开互动交流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网在便捷性方面还有待提高等。
2017年,我们将认真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大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增加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细化公开内容,拓宽信息公开领域,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切实优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服务。拓宽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加强与申请人沟通交流,主动听取公众的意见建议。
三是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在积极做好“龙岗政府在线”我中心网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强中心门户网站建设,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各类政府信息,优化网络系统,强化公众参与功能,充分发挥中心门户网站与公众交流沟通的桥梁作用,方便公众查阅和获取相关政府采购工作信息。
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保障工作。进一步健全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配套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全面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