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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文产办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开深圳市龙岗区文产办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含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大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11日起至201712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龙岗政府在线”(http://www.lg.gov.cn)上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深圳市龙岗区文产办综合科联系,联系电话:89558796;传真:89558789电子邮箱:lgqwcb@longgang.gov.cn

  一、概述

  2017年,我办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建立政务公开的工作领导小组和督察小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的有关要求,我办成立以综合科为主要责任科室的政务公开工作小组,专人负责,分工明确。成立以办主任为组长,其他领导成员为副组长的政务公开督察小组,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督查和指导。

  (二)认真编制《指南》和《目录》并公布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上。根据全区的统一要求,及时编制了《深圳市龙岗区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深圳市龙岗区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公开目录》。《指南》对公开的信息内容、获取方式、工作机构作出明文的规定。《目录》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资金信息、依申请公开等几方面的内容作出详细的公开。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我办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的转变,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和发布的协调工作,由我办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综合科具体落实。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编制具体公开项目目录,不但使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及责任人更加明确,而且使公开工作更易接受评议、检查和监督。

  (五)加强学习、宣传和培训。为了使全办的员工重视和配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办召开专题会对科室主要负责人、信息公开员开展了培训活动,同时也积极参加各种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培训,加强对工作人员业务指导,也在办内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学习培训活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本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及梳理情况

  我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截至20171231日止,我办通过“龙岗政府在线”主动公开信息194条,通过龙岗区文产办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信息320,在《龙岗信息》上发布信息4条,在其他各类新闻媒体上发布文化产业类新闻500多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我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分为:机构职能信息类、文化产业政策法规类、规划计划类、业务工作类、资金信息类、政务工作动态类、通知公告类、文化产业企业园区类和其他类别。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一是在《龙岗政府在线》发布各类信息;二是在各大主流媒体发布文化产业资讯及重大活动安排;三是在龙岗区文产办微信公众平台上发布信息;四是在深圳市、区各类刊物上发布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7年,我办没有接收到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办认真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办认真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方向

  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还要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在以后工作中,我办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和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加强政策信息解读,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2018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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