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单位: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龙岗局
填报日期:2016年1月20日
填报人:尹同心
联系电话:28910082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由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龙岗局编制。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时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5年,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龙岗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落实本单位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主动整合分局对外公开载体,规范信息公开运行,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龙岗局主动公开信息共480条,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时予以公开。
(一)公开渠道方面
主要总结本单位在本年度通过门户网站公开信息327条;通通过深圳各大报刊、深圳广播电台、深圳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公开120条;通过其他渠道公开信息33件。
(二)便民服务方面
2015年,我局印制食品安全宣传资料54650份,派发商事主体年报宣传单5万余份,在区有线电视播放宣传片20次,给商事主体发送电话信息年报提醒4万余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单位2015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419件。其中:
(一)通过委转办的有406件;
(二)龙岗局直接受理的有13件。其中:1、通过电子邮件受理的申请有6;2、通过信函受理的申请有6件;3、现场受理1件。
(三)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主要是要求公开举报申诉案件的受理、办理、处罚情况及依据、奖励情况及案件资料的申请,达416件;要求公开企业登记信息、标准备案信息、食品准入情况等的申请3件。
(四)办理的依申请公开件已按期答复419,答复情况:1、答复同意公开的403件,同意部分公开的1件;2、在分局作出答复前,申请人已主动撤销其申请的9件;3、答复不属公开范围(内部管理信息)的6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2015年未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费用,未产生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发生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共发生针对信息公开答复的行政复议3件,1件复议机关已依法予以维持,2件复议机关还在处理之中。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本单位信息公开目前仍存在网上信息公开不及时、不规范,内部单位主动公开意识不强等问题。下一步,本单位将开展信息公开业务知识培训,规范、明晰各单位信息公开职责,确保依法依规公开本单位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