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年报 > 各部门、各街道信息公开年报

龙岗区投资推广和企业服务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将深圳市龙岗区投资推广和企业服务中心2023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进行公布。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情况、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措施六个部分组成。数据统计截至2023年12月28日。本报告电子版在“龙岗政府在线”(http://www.lg.gov.cn)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及建议,请与深圳市龙岗区投资推广和企业服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755-28949293。

  一、总体情况

  我中心紧紧围绕市、区政务公开的重点,以贯彻落实《条例》要求为主线,以保障群众的知情权为根本,加强政务公开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推动了政务工作的公正、公开、透明,有力地促进了全局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开内容包括规划计划、资金信息、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等重点领域信息。公众可通过龙岗政府在线或龙岗区投资推广和企业服务中心门户网站查阅我中心发布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截至2023年12月28日,我中心2023年通过网站主动公开信息共90条,其中工作动态发布信息54条、通知公告33条、规划计划1条、资金信息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中心主要职能为招商引资及企业服务工作,不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工作内容。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年度我中心未收到依申请信息公开件,详见下表。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
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0

2.重复申请

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3.其他

0000000

(七)总计

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我中心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详见下表。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要求,本年度我中心无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深圳市龙岗区投资推广和企业服务中心

  2023年1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