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方面内容组成。
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办事处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平安大道309号;邮编:518111;电话:0755-85238523;电子邮箱:phjdxzfw@lg.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我街道继续深化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不断强化措施,健全机制,深化公开内容,优化公开形式,加强监督检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进一步保障。
(一)主动公开情况。按照上级要求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结合街道工作特点,我街道及时补充和更新政府网站信息,并修订了《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现有《公开目录》内容有信息公开(包括领导成员、机构设置、规划计划、统计数据、资金信息、民生实事、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年报、应急管理、人事信息、其他<通知公告、工作动态、社区动态、重要会议、制度建设、工程建设、土整更新>、政务专题<河道整治拆迁、平湖文化客厅、交通预联、安全生产、一心为民>、社会救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为民服务(包括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一窗式)、城市建设(包括城市更新、道路建设、重大项目)、社会建设(包括党建、群建、社区服务、民政服务)、服务企业(包括企业名录、园区基地、相关报道)、街道概况(包括街道简介、社区概况、街道图片、)、政务服务等。截至12月31日,我街道通过网站、新媒体、宣传栏、电子屏等方式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约178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街道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案件2件次,均依法作出答复,无相关复议诉讼案件。申请信息内容集中在城市更新、房屋征收、建设用地规划等领域。对受理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案件,我街道均无偿提供电子或纸质文档,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三)监督保障情况。我街道修订了《平湖街道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和《平湖街道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严格执行保密规定,所有上网信息的采集、发布和更新,均严格按照程序上报审批。实行定期检查、不定期检查与集中专项检查相结合,指导各行政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街道纪工委对全街道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监督,对不按规定公开并造成不良后果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街道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拓宽了信息公开的深度广度,提升了信息公开的内容质量,进一步提高了信息公开的便民性,但仍需平衡发布内容的多样性和专业性,在迎合群众的阅读趣味的同时也不能忽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业性和信息的准确性。2023年,我街道将坚持问题导向,补足短板,内容上兼具多样性和专业性,在上级指导下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便民性,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没有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办事处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