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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交通运输局龙岗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将市交通运输局龙岗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在龙岗政府在线公布如下。报告内容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交通运输局龙岗管理局联系(地址:龙岗中心城建设路3号,邮编:518172,电话:12328,传真:0755-28922784)。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48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拓展深入的同时,我局也清醒地认识到,整个交通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还不平衡,存在薄弱环节,信息公开的载体、内容及保障机制等方面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针对不足,我局将在全面落实《条例》精神的基础上,结合交通实际,举力添措,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沉底盖边、常态有序、专业提效、保障有力,迈出“阳光交通”、“民生交通”新步伐。

  (一)充实力量,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专业化

  通过聘请专业技术人员,专门负责信息收集、整理、审查、公布等工作。在交通系统建立渠道畅通、准确及时把握动态的信息管理机构。

  (二)全面统筹,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

  进一步深化对信息公开的认识,把信息公开作为推进阳光行政、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应该公开的信息进行全面公开,对具有动态特征的信息,进行前后衔接持续公开,确保信息公开的完整性。统筹交通系统信息平台,整合公开相关信息,防止信息不对称,同条信息在不同网站内容不一致等情况发生,确保信息公开的统一性。

  (三)完善制度,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刚性化

  根据领导分工和科室职能变化,及时调整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和职责分工,形成责任明确、多级管理的领导制度。全面落实信息公开督查、考核、责任追究制度,成立专门督查组,定期开展督查,切实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相关科室的年度绩效考核。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龙岗管理局

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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