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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特向社会公布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六个部分内容组成,分别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和谐路66号卫生监督综合大楼908办公室。邮编:518172;电话:0755-89551686,传真号码:0755-89551030,政务邮箱:wjj_admin@lg.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龙岗区卫生健康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更新维护《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健康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积极推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保障社会公众可从多种渠道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够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81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96

行政强制

1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1

(七)总计

 1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本年度,我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任务。但在工作中也发现存在以下不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性不够,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性还需要进一步优化。

  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要求局机关各科室按照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作为,同时按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工作。二是强化督查,按时督促局机关各科室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及时、准确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未产生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相关费用。2023年,将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要求执行。

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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