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我局认真编制了《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内容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在本单位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651条,其中,通知公告464条、工作动态40条、人事信息20条、财政预决算15条、专项资金信息3条、政策法规及解读20条、统计数据11条、社会公益67条、馆务公开10条、机构设置1条。2022年全年受理12345市民来电件716件,办结698件,期限内正在办理18件。已公开的政府信息中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二)制度建设情况
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健全完善《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规范》,及时更新《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上公布。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落实主要领导审核制度,完善信息公开申请的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闭环管理机制,规范答复口径,采用标准文本,不断提高答复专业化规范化水平。2022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对广大群众迫切需要了解和掌握的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有关信息,知晓度和公示范围有待进一步强化。为此,我局将采取措施积极改进,认真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分工,明确责任,确保各项政务信息运用及时、高效,对广大群众迫切需要了解和掌握的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有关应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进一步提升政务信息公开质量。
二是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突出对信息的整理和分类,宣传我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等相关资讯。
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人员队伍建设,通过培训等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进一步强化信息工作人员业务技能,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更好地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我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全部在行政经费中列支,本年度未收取申请人检索、复印、邮寄等任何费用。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