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方面内容组成。
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办事处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平安大道309号;邮编:518111;电话:0755-85238673;传真:0755-85238640;电子邮箱:phjdb@lg.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我街道继续深化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不断强化措施,健全机制,深化公开内容,优化公开形式,加强监督检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进一步保障。
(一)组织机构更明确清晰。成立了平湖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任组长,纪工委和智慧城市运行分中心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街道智慧城市运行分中心,并指定具有专业知识技能的业务骨干专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
(二)信息公开内容更广泛及时。按照上级要求和依据《条例》各项规定,结合街道工作特点,我街道及时补充和更新政府网站信息,并修订了《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现有《公开目录》内容有信息公开(包括领导成员、机构设置、规划计划、统计数据、资金信息、民生实事、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年报、应急管理、人事信息、其他<通知公告、工作动态、社区动态、重要会议、制度建设>)、政务专题(河道整治拆迁、平湖文化客厅、交通预联、安全生产、一心为民)、社会救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为民服务(包括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一窗式)、互动交流、服务企业(包括企业名录、园区基地、相关报道)、城市建设(包括城市更新、道路建设、重大项目)、社会建设(包括党建、群建、社区服务、民政服务)、街道概况(包括街道简介、社区概况、街道图片、重点企业)等。
(三)工作配套机制更完备科学。制定《平湖街道计算机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平湖街道信息系统信息发布制度》和《平湖街道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严格执行保密规定,所有上网信息的采集、发布和更新,均严格按照程序上报审批。实行定期检查、不定期检查与集中专项检查相结合,指导各行政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街道纪工委对全街道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监督,对不按规定公开并造成不良后果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四)《条例》的宣传、培训和学习更规范有效。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全面普及政府信息公开知识。积极参加区政府开展的政府信息公开知识培训,组织网站信息员队伍、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条例》《平湖街道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平湖街道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等,举办“一网统管”业务培训班2期,组织召开2次工作部署会议,派发宣传资料2560份。通过宣传栏、网站、派发宣传资料等多种渠道,向广大群众宣传推广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提高群众认知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街道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拓宽了信息公开的深度广度,进一步提高了信息公开的便民性,但群众对信息公开渠道仍不太了解。2022年,我街道将坚持问题导向,补足短板,在上级指导下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便民性,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使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充分发挥第一平台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没有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办事处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