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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加装电梯《指引》“上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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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岗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

  3月27日,记者从龙岗区住建部门获悉,为进一步强化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的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按下加梯工程建设“加速键”,龙岗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下称:区加梯办)印发实施《龙岗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建设工作指引(修订稿)》。

  据悉,该指引根据《深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并结合龙岗实际而制定,适用于龙岗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申报、规划、施工和管理。具备申报资格的住宅需满足未纳入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市棚改计划和土地整备计划,且具有合法权属证明,非单一产权,已建成投入使用且未设电梯的四层以上(含四层,不含地下室)的单元式住宅。申报建设必备条件:经加装电梯所在单元房屋专有部分占本单元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本单元业主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即“双三分之二”原则);加装电梯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需获得被占用专有部分业主的同意。

  《龙岗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建设工作指引(修订稿)》从适用范围及条件、工作流程、工作要求等3大方面,全面细化了建设过程中15个方面的具体内容和权责部门及责任分工,更有实用性、操作性和针对性。建设工作流程分为协商阶段(意愿征集、组织协商)、报建阶段(编制建筑方案、施工图,提交资料及公示,联合审查)、施工阶段(施工备案,放线、验线及施工,电梯安装施工告知,电梯安装监督检验,电梯安装)、验收使用阶段(电梯安装监督检验、使用登记、提交资料及初审、专项联合验收、维护保养)。

  该指引要求简化流程,提高效率,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可免于办理规划选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用地审批等程序,各相关单位和各街道办事处要加强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提高业主申报效率。区加梯办要求各相关单位应及时、主动发布加装电梯政策文件、服务信息、办事流程、材料要求等相关信息,方便业主了解政策、熟悉办事流程。业主代表或其委托机构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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