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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情况执法检查

  11月19日,龙岗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全区贯彻实施《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情况执法检查。龙岗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锦科参加活动。

野生动物条例执法检查.jpg

  当天,检查组走访了马秋莲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荣粤饭店和杨梅岗农贸市场,检查以上场所依法经营情况。其中,在位于南联社区的马秋莲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有6个品种的人工繁育龟类,共1115只,该场所于2012年首次取得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配备水生野生动物技术员,持有水生物病害防治员证;荣粤饭店和杨梅岗农贸市场两处场所均在入口显眼处设置、张贴了“拒食野生动物”的宣传液晶屏、宣传画,荣粤饭店还对采购、销售食材建立了清晰的台账,杨梅岗农贸市场未发现销售野味。

  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给市民上了沉重一课,再加上社会各界的大力宣传,目前,绝大部分市民已形成拒食野味的共识。下一步,龙岗区将继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强化宣传教育。市民如果发现非法饲养、销售、食用野生动物和活禽的行为,应当立刻拨打12315热线,共同抵制违法行为,守护大家的平安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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