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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普查人员的违法行为应当怎样追究法律责任?
发布时间:
2016年10月24日
来源:
龙岗区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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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条规定,普查人员失职、渎职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并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查队给予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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