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普查登记前应当以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所辖区域为基础划分普查区,每个普查区划分为若干普查小区。每个普查小区应当至少有一名普查员,负责入户登记等普查工作。每个普查区应当至少有一名普查指导员,负责安排、指导、督促和检查普查员的工作,也可以直接进行入户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