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开深圳市龙岗区葵涌街道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六方面内容组成。
数据统计截至2008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深圳市龙岗区葵涌街道办事处办公室联系(地址:龙岗区葵涌街道办事处办公室1301室;邮编:518119;电话:89778301;传真:89778307)。
一、概述
2008年,我街道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突出工作重点,坚持分类指导,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政务公开列入年度重要工作内容
按照市委办、市府办《关于印发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构建阳光政府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办[2009]3号)文件和区府办《2009年度龙岗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目录》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常态化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造政府依法行政、接受社会监督的良好形象。我街道制定了《政务公开工作作业指导书》,完善了政务公开工作有关文件规定。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放在党工委办,指定一位秘书专门收集各单位部门报送的公开信息资料,明确街道信息化办公室负责将审定的信息公开资料上传到街道网站上。收集、整理、审定的资料健全规范;年初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见和工作方案,能够按照上级和街道本级领导的要求,及时上报或者张榜公开政务信息;及时吸收兄弟街道的工作经验,办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职或兼职信息员培训班,建立完整的信息报送网络;街道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非常重视,在经费支出给予了重点倾斜。
(二)注重时效,主动公开,保证政府信息的准确及时
我街道及时公布了盐坝路拆迁、“一户一栋”审批、坝光整体搬迁政策规定,特别是对老房屋的测绘、确权和补偿标准,做到了公开、透明;通过上网及时更新财经数据,及时公开了街道财政信息;在推荐处级干部,科级干部竞争上岗,招聘公务员、雇员和临聘人员等方面,街道按照规定向区报批,上区政府网站公开信息,还在街道办事处大楼显要位置张贴通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街道领导分工、部门设置等固定信息也做到了及时公开;信访事件处理情况,办理计生服务手续,办理民政事务,发放救灾扶贫款,关系到民计民生等各方面工作内容都放到网站上,全面、规范公开并及时修改、更新;建设了葵涌街道网站、在大综管办公地点设置有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在办事处大楼设有公告栏和电子显示屏,有宣传资料,在信访办、纪工委办和党工委办设有监督电话帮助市民了解政策,办理社会事务;宣传部门利用闭路电视播送政府新闻信息,方便公众知晓;及时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设在办事处大楼一楼的办事大厅内外协调顺畅,办事效率高;能够及时向区里报送人员任免等各种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高效快捷,注意保密,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秘密
我街道通过召开专门会议,专门培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员,要求各部门单位指定人员与党工委办和信息化办公室保持联系,只要有需要公开的信息,就及时报送到党工委办初审,再经过街道分管领导审定后,交信息化办公室到网站上发布。对于涉及到居民群众利益的事情,及时受理、及时公开、及时反馈。每年的街道白皮书和民生实事项目,都能够通过网站或者分发到各部门征求意见后定稿。近年来,没有出现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也没有出现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对于每一个需要公开的事项,党工委办和信息化办都能够依照《保密法》规定,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和高度负责任的态度,认真负责审查和上传,没有出现有违《保密法》的现象。
(四)加强督查,及时反馈,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建设
我街道今年成立了监督室,对街道各项工作进行严格的督查督办。街道党工委办、信息化办公室和督查室都公开了办公电话和接受业务的邮箱地址。街道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过错行为责任追究制度,对不及时更新、违规提供有偿信息服务、隐瞒或者捏造事实、迟报漏报、报送不实信息引起社会混乱以及其它过错或者违法行为,都将实行严厉的责任追究。对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督查室能够每季不定期检查一次,半年和年度分别检查一次。检查结果用《督查通报》形式发往基层单位,较好地督促检查各责任单位及时公开政府信息,有利于年终考评时对各单位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出科学合理的评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我街道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截至2008年12月31日止,街道办事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6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我街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分为:概况信息类、政策法规类、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和规划计划类、政府重点工作类、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类、议案提案类和其他类。据统计,截止至2008年12月31日,共公开概况信息86条,政策法规15条,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和规划1条,政府重点工作50条,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16条,议案提案2条,其他(人事信息、通知公告、工作动态、应急管理等信息)31条。已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根据《条例》和《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有关要求,我街道及时健全畅通了依申请公开渠道,2008年度共受理群众依申请公开来件12件,办结率达100%。深受广大群众的欢迎,并有部分群众发来感谢信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街道认真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街道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设立了综合电子监察系统,明确由街道纪工委办、督查室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由于街道及各部办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信息,2008年,没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08年,我街道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由于开展这项工作时间不长,离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不够及时。二是对《条例》的学习掌握有不够全面的地方。三是公开的形式还不够丰富。四是公开内容还不够详尽。
2009年,我街道将按照省、市、区的要求,总结经验,提升水平,继续做好全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认识,加强组织,齐抓共管,全面提高领导干部“阳光意识”,使各部门自觉地把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基本制度,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纳入年度绩效评估的指标体系中。同时加大督办力度,督促各相关单位严格按有关规定和制度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利用多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的重要意义,诠释解读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努力形成群众积极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氛围。
(三)拓宽广度,深化内容
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探索信息公开的新路子、新途径,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公开方式,对街道政府信息,进一步挖深度,拓广度,再延伸,努力从多个层面上实行全方位公开,尽最大限度地实行公开,特别是在对内公开上下功夫,做文章,丰富公开内容,不断充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努力做好构建阳光政府工作。
(四)完善制度,规范操作
建立一整套的信息筛选和发布机制,建立相应的归类查询制度,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与建议,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利益的政府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与此同时,完善监督检查制度,严格按照考核标准,采取不定期抽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各街道、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在网上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要求,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和有效性。并且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不公开、假公开、应该公开没有全部公开等违规违纪行为,坚决予以追究。
龙岗区葵涌街道政务公开办公室
二ОО九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