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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龙岗区防疫效果奖励拟扶持(第二批)名单的通告(20201020)

  参考相关规定,现将龙岗区防疫效果奖励拟扶持(第二批)名单(20201020)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信息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5天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候选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局将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清林路海关大厦东座1008室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28949777

  

       附件:龙岗区防疫效果奖励拟扶持(第二批)名单(20201020)

  


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0月20日


相关附件:

  • 附件:龙岗区防疫效果奖励拟扶持(第二批)名单(20201020).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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