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投资创业 > 投资动态

关于龙岗区平湖电气器材与环境治理产业联合总部及研发基地项目遴选方案的公示

  为优化龙岗区营商环境,解决重点产业项目用地需求,根据《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19〕4号),现就平湖电气器材与环境治理产业联合总部及研发基地项目制定如下项目遴选方案:

  一、项目名称

  平湖电气器材与环境治理产业联合总部及研发基地项目

  二、意向用地单位

  深圳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中绿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三、项目可行性研究

  (一)必要性

  近年来,随着智能手机、平板电脑和智能穿戴等便携式电子产品的日益普及,以及户外休闲市场的逐渐兴起,人们对二次电池的需求大幅增加,而且对电池的能量密度、功能密度等综合性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大容量、高功率、长寿命、安全可靠轻便的先进电池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欢迎,电池性能对于消费电子产品、户外休闲等领域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因此,发展先进电池技术研发及应用项目,将有助于加速电池产业与消费电子产品等领域的融合,对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消费升级均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大力发展环境治理行业,尤其是生态修复、废弃物资源化和污水处理等领域,对于提高深圳的“三废”处置能力、保护生态环境安全和市民生命健康具有重要意义。城市的园林绿化每年产生大量植物有机废弃物,迫切需要效益好的资源化综合利用技术,将这些废弃物变废为宝。在城市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日趋严格的大环境之下,我市新引进的投资项目迫切需要污水零排放和全回用技术,解决重点产业项目的环保配套问题。

  本项目两家意向用地单位在我市均无自有产业用地。

  (二)可行性

  本项目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据高工产业研究院(GGII)的研究,在消费电子产品、储能等下游市场需求的带动下,未来几年全球锂电池产业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预计到2021年,全球锂电池出货量将达到376GWh,到2023年出货量将超过500GWh。据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的报告显示,镍氢充电电池由于采用高性能、无污染的贮氢合金代替了镉,具有容量高、循环寿命长、对环境污染小等特点,是替代镍镉电池和一次电池的最佳产品,已被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的《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中,属于鼓励外商投资的高技术绿色电池,市场需求强劲。

  随着国家环境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大,环境治理行业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巨大的市场增量。《深圳市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方案(2017—2020年)》将生态修复技术、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水处理技术列入创新示范四大工程中的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和资源高效利用工程。根据《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关于加强深圳市“五大流域”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管理的通知》,龙岗河、坪山河、观澜河流域内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需要建设更高标准的污水处理和回用系统,给拥有相关技术的环境治理企业带来了新的市场机遇。

  本项目将集聚总部运营和技术研发等中高级专业人才,助力平湖ICT产业基地重点产业项目解决环保配套问题,建成后有利于龙岗区电气器材与环境治理产业的技术研发和产业化,促进龙岗区产业转型升级。

  (三)建设内容

  建设电气器材与环境治理产业联合总部及研发基地,主要包括技术研发中心、实验室、新型科研机构、检测认证中心、产品技术展示中心、供应链管理中心、员工培训中心、销售运营中心等。禁止布设电池生产环节。

  (四)初步建设规模

  计容建筑面积约41289平米,其中研发用房建筑面积不低于31489平米,配套设施建筑面积不高于9800平米。

  四、产业项目类型及要求

  (一)产业类型: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二)生产技术:拥有电气器材与环境治理领域的专利储备,镍氢充电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保持国内领先地位,废弃物利用和园林绿化病虫害无公害生物防治产品的相关核心专利技术处于国内外领先地位。

  (三)产业标准:产品生产符合国家ISO9001质量控制体系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标准。

  (四)产品品质:竞买申请人从事电气器材或环境治理产业5年以上,具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获得相关行业的业务资质,是国内外知名品牌企业的供应商,主要产品和服务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或者国内领先水平。

  (五)项目投入产出效率

  1.投产时间:签订土地供应合同后3年内建成投产。

  2.投资强度:投资强度(单位建筑面积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额)≥7000元/平方米。

  3.产值规模:竞得联合体在竞得用地后的每5个会计年度,在龙岗统计核算的产值(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100亿元,收入法增加值累计不低于13.5亿元。

  4.税收规模:竞得联合体在竞得用地后的每5个会计年度,在龙岗区缴纳的税额累计不低于2.6亿元。

  5.节能环保:产值能耗(项目年能耗总值÷项目年总产值)≤0.076吨标准煤/万元。

  五、项目用地情况

  (一)用地规模:位于龙岗区平湖ICT产业基地01-08地块,建设用地面积约8976平米。

  (二)用地功能:新型产业用地(M0)。

  (三)建筑规模:计容建筑面积约41289平米。

  (四)土地供应方式:挂牌出让。

  (五)期限:30年。

  (六)权利限制

  1.本宗项目用地以宗地为单位,不得改变土地用途,竞得联合体竞得土地后,除公共配套设施外的建筑物产权按照分配比例、类型等办理分证后,不得转让。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允许抵押,但抵押金额不得超出合同剩余年期地价与建筑物残值之和。

  2.建设用地竞买申请人须在参与该宗地的土地竞买前将注册地、纳税地及统计关系归属地依法变更到龙岗区范围内,并在土地使用期内不得迁移出龙岗区。

  (七)联合申请产业用地的有关要求

  1.本项目建设用地只接受联合竞买,联合体成员单位数量为2家,联合体成员之间不存在股权隶属关系且不隶属于相同的实际控制人,且联合体各成员物业持有比例为50%(不含移交政府部分)。

  2.联合体成员单位须签署联合竞买协议书,协议应当约定建筑物产权分配比例、分证事项以及各成员间的权利、义务等内容,并承诺作为共同的土地使用权受让方承担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各项责任。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2019年纳入深圳统计的营业收入不少于10亿元或收入法增加值不少于2亿元。

  (八)竞买主体资格要求

  本宗地只接受联合竞买,具备下列条件的,可申请竞买本宗地:

  1.竞买申请人均应为在深圳市注册的企业法人;

  2.竞买申请人应当为符合《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19〕4号)里规定的遴选要求企业。

  六、环境保护要求

  (一)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粉尘、废气、废水、废渣、磁辐射污染、噪声等的排放和产生符合国家、省、市环保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标准和要求。

  (二)本项目的建筑设计必须符合《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GB/T50878及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等规范、标准的要求执行。

  备注:具体的用地规模、建筑规模、土地用途、规划设计要点、建设时限等以《土地供应合同》为准,经济贡献指标可根据实际用地规模进行调整。产业类型选自《2017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

  根据《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19〕4号)的规定,现就该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0年8月31日至2020年9月4日)。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方案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本公告自公示之日起,将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深圳政府在线(http://www.sz.gov.cn)

  龙岗政府在线(http://www.lg.gov.cn/)

  联系人:钟先生、舒小姐,联系电话: 28949299、289411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