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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在全市率先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近期,龙岗区金融业又迎来一利好消息:龙岗区在全市率先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于5月29日正式出台了《龙岗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鼓励和引导更多创业投资与股权投资基金投资龙岗区的中小微企业,发挥金融资本对实体经济的扶持和支撑作用。目前,已经有10多家创投机构提出了合作意向需求,未来还将吸引一批风险投资机构落户龙岗。

  基金以专业化管理模式运行

  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精神,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龙岗区正式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并经龙岗区政府五届三十次常务会审议,出台了《办法》。

  据了解,龙岗区创投引导基金将依据市场规则以专业化管理的模式运行,政府只参股不控股,重点引导社会资金加大对龙岗区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领域的投资,对龙岗区小微型、中小型创新企业予以扶持,实现财政资金支持产业发展效益的最大化,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市场进行资源配置的协调、嫁接作用。

  10多家创投机构有合作意向

  深圳市是全国有名的风险投资机构集聚区域,创投机构数量占全国创投机构的四分之一,龙岗区依托丰富的产业资源,目前正逐步发展成为深圳地区新的风险投资集聚地。自《办法》出台以来,已经有深圳力合天使创业投资管理公司、深圳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创东方投资有限公司、上海瑞力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赛伯乐(中国)投资集团等10多家创投机构提出了合作设立子基金的意向需求。

  据龙岗区投资推广中心(金融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办法》充分吸收借鉴了国家新兴产业创投计划的成功经验,特别是规定了引导基金对子基金其他投资人、子基金管理机构的奖励措施。《办法》明确规定,子基金投资年化收益率在10%(不含10%)以上,引导基金会根据收益率高低对子基金其他投资人、子基金管理机构给予相应奖励。如当子基金年化收益率在30%-50%(含50%)的,引导基金在收回投资成本和扣除各项费用后,将所得利润的20%奖励给子基金其他投资人和子基金管理机构,子基金其他投资人和子基金管理机构各得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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