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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7MB2D08083A/2020-00095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龙岗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0-04-22
名称: 深圳市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关于征询食品饮料自助售货机服务项目合作单位的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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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关于征询食品饮料自助售货机服务项目合作单位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04-22  浏览次数:-

  为提升大厅便民化服务水平,为市民提供更优质服务,现面向社会征询食品饮料自助售货机服务项目合作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征询方式:公开征询。

  二、项目名称:食品饮料自助售货机服务项目。

  三、项目内容:

  1.供应商在大厅摆放自助售货机设备,提供食品饮料售卖服务。

  2.大厅免费提供场地及用电。

  3.供应商的服务质量、报价、响应速度等,作为最终决定的重要依据。

  四、资质要求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质,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和生产厂家授权书,且必须是自助售货机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授权的经销代理商。

  2.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近三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成熟的自助售货机运营经验。

  5.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

  五、应答材料清单:

  1.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和生产厂家授权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办理需提交)。

  4.提供公司简介及所投放产品介绍彩页(含案例、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图片等)。

  5.销售产品报价。

  6.企业资质证明材料。

  7.服务承诺。

  以上材料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六、应答材料递交时间、方式及地点

  1.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4月28日18:00

  2.递交方式及地点:电子文件发送至zwbglxt@lg.gov.cn;

  纸质文件在截止日期前报送至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翔大道8033-1号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228室

  3.联系人:柳燕 0755-84121256、15013603119

  深圳市龙岗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