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对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在龙岗区内4个办公场所(建设大厦、顺景花园办公楼、质检大厦、丽湖花园办公楼)41台复印机及213台打印机进行维保、维修。
二、预算控制金额
年度预算总金额为人民币25万/年,其中维保费用年度限额不超过9万元/年,以中标价(9万元/年*投标折扣率)为年度结算价;复(打)印机维修所需配件及消耗品(不含碳粉)费用年度限额为16万元/年,据实结算,结算单价=基准价格(即实时京东自营店价格,如京东自营店无价格则由双方协商确定基准价格)*投标折扣率。
特别提醒:中标维保费用(包干)不因机器数量增减、型号变更而改变,且包含所有复(打)印机维修所需必要的工时费及提供备机备件服务的费用。
三、采购方式
自行采购-公开招标
四、评标方法
(一)票决法
1.当符合审核合格供应商达三家或三家以上的,由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评标小组采取票决法确定1家中标供应商(根据投标人的报价情况、投标人情况介绍、同类项目成功案例等进行票决)。
2.当符合审核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时,则作流标处理。
五、项目需求
(一)项目目标
对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在龙岗区内4个办公场所的复(打)印机进行维保、维修,故障能够及时解决,保证机器正常运行。
(二)采购内容(服务)
注:维保是指维持本项目内机器具有良好的工况不影响采购方的正常使用效率所必须进行的工序。如例行清洁机器、保养关键配件、优化机器寿命等。
(三)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
(四)服务地址
建设大厦: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
顺景花园办公楼: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如意路顺景花园顺景综合楼
质检大厦: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和谐路8号
丽湖花园办公楼:深圳市龙岗区丽湖大道丽湖花园
(五)服务要求
1.为保证采购方复印机能正常运转,中标方自签订合约之日起壹年内,每月定期上门对复印机进行≥2次巡检保养。复(打)印机发生故障时,中标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方故障需求电话时工作日半个小时内到现场,非工作日(除春节以外的所有节假日、周末)一个小时内到现场,如中标供应商多次未在约定时间内派人上门处理故障,经约谈后仍未改进,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
2.中标供应商到达指定地点处理完故障后,由双方相关经办人员现场验收并签订维修记录表,以确认此次维保项目或维修消耗品。维修记录表双方各执一份,该维修记录表作为中标供应商每次结算合同费用的唯一凭证。
3.维修中所更换的消耗品(不含碳粉,本项目所称消耗品均为除碳粉以外维修所需的机器耗材),须经采购方确认同意后方可进行更换,消耗品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中标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方同意更换通知后的1个工作日内维修完成。如多次超时未完成维修,经约谈后仍未改进,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同一台机器同一个故障如反复维修且总时长>3个工作日的,中标供应商须提供同品牌不低于该机器规格的备机以供采购方使用。同一台机器采购方同意付费维修后在消耗品质保期内如再次出现同样故障,采购方将不再进行付费维修,由中标供应商免费进行维修或更换相关消耗品。
4.中标供应商提供的维修消耗品须符合国家或地方质监部门质量标准且在保质期内的正品,每个批次产品均应向采购方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并做好每个批次的进、出货记录,以备查验。
5.中标方须保证所提供维修消耗品的质量安全。如消耗品质量原因或管理不善造成的采购方工作人员健康损害事件,中标方需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6.如因中标方管理不善,导致出现机器安全、人身安全事故,造成被媒体曝光,被政府机关通报、查处,使采购方名誉、信誉受损,采购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7.因不可抗拒原因(如自然灾害、疫情影响、政府征地或学校扩建需要、撤销、搬迁等)必须终止合同时,采购方可提前30天书面通知中标方,中标方应无条件执行终止合同要求。
8.中标方因企业破产、资不抵债、经营不善亏损或不可抗力原因需要提前终止合同的,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采购方,经采购方批准同意后,方可提前终止合同。
9.中标方免费培训采购方正确使用机器及排除简单故障并提供技术咨询。
10.保密要求:中标供应商需与采购方签订保密协议,不得将接触到的采购方任何资产、资料、信息数据泄漏给任何第三方,包括中标供应商的其他人员;由中标供应商责任造成的任何损失,中标供应商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法律责任。
(六)违约责任
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
1.超范围经营的;
2.违规销售不合格、过期产品的;
3.将项目擅自转包给第三方或分割转包第三方经营的;
4.因中标供应商原因导致第三方向采购方主张权利或追究责任的;
5.未征得采购方同意单方终止合同的;
6.中标供应商因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执法机关通报、查处的。
中标供应商若由上述违规经营行为造成人身伤害或法律后果,中标供应商将全部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六、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应具备相关经营范围、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信用信息资料。
(二)投标人须为柯尼卡美能达的代理商/经销商,同时须取得柯尼卡美能达认证的维修点,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三)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
(四)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五)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深圳信用网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六)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七、付款方式
按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有关规定执行。
八、接收投标文件地点和投标截止时间
1.接收投标文件地点: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318室;
2.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3月15日18:00前。
九、具体工作流程
1.2024年3月15日18:00前,应标公司到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318室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一式五份),逾期提交将不予受理。
2.龙岗区住房建设局评标小组将择期组织开标,确定最终中标公司及中标价格后通过龙岗政府在线住房建设局官网“采购公告”栏目对采购结果进行公示。
十、业务咨询
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0755-28589823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318室
附件:
1.供应商应标需提交的材料
2.投标报价表
3.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及履约承诺函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3月1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