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建筑工务署,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各街道办,局属相关部门,各区属企业,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深圳经济特区绿色建筑条例》已于2022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新、改、扩建建筑在立项、规划、设计、施工等阶段,应当编制绿色专篇,明确绿色建筑等级、节能减排目标、技术路径以及装配式等新型建筑工业化建造方式的要求等内容,并将相关费用纳入工程投资概预算。根据2022年12月《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发布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绿色专篇模板文件的通知》,绿色专篇模板文件涵盖立项、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四个阶段,工程建设项目类别包括民用建筑、工业建筑,内容涉及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方面。为贯彻落实以上《条例》《通知》相关要求,加强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全过程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项目绿色策划和组织实施工作。请区教育局、卫生健康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建筑工务署、各街道办、各区属企业、各项目参建单位履行项目建设主体责任和质量首要责任,在组织工程建设项目立项、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阶段工作时,按照《条例》《通知》相关要求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所处阶段、项目类别和所采用的绿色建筑标准体系进行选择,使用对应的绿色专篇模板文件或者参照模板文件编制绿色专篇,并在项目各个环节严格落实绿色建筑要求。
二、加强项目立项源头管理。请区发展改革局在办理房屋建筑类工程建设项目投资立项(备案)批复时,按照《条例》《通知》相关要求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绿色专篇是否符合项目立项阶段绿色专篇模板深度要求进行审查。
三、加强项目规划审批管理。请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在办理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审查、房屋建筑类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规划设计要点)时,按照《条例》《通知》相关要求对城市更新单元规划方案、建筑方案设计文件、规划报建设计文件中绿色专篇是否符合项目规划阶段绿色专篇模板深度要求进行审查。
四、加强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抽查和施工验收质量监督。请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相关业务部门在房屋建筑类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抽查、工程质量监督时,按照《条例》《通知》相关要求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绿色专篇是否符合项目设计阶段绿色专篇模板深度要求进行抽查,对施工和验收阶段绿色专篇落实情况、绿色建筑专项验收报告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抽查。
各单位在绿色专篇使用过程中如有建议和意见,可及时反馈给市、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
特此通知。
附件:
1.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发布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绿色专篇模板文件的通知(主管部门版)
2.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发布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绿色专篇模板文件的通知(网页版)
2-1.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绿色专篇-民用建筑(立项阶段)
2-2.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绿色专篇-工业建筑(立项阶段)
2-3.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绿色专篇-民用建筑(规划阶段)
2-4.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绿色专篇-工业建筑(规划阶段)
2-5.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绿色专篇-民用建筑(设计阶段)
2-6.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绿色专篇-工业建筑(设计阶段)
2-7.绿色建筑专项验收报告(2014国标)
2-8.绿色建筑专项验收报告(2019国标)
2-9.绿色建筑专项验收报告(2018深标)
2-10.绿色建筑专项验收报告(工业建筑)
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3年2月2日
(联系人:黄庆钒、肖子华;联系电话:0755-28589956、0755-28589952)
附件:
1.1: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发布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绿色专篇模板文件的通知【2022年版 主管部门版】(2022年12月12日发布实施).ofd
2.2: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发布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绿色专篇模板文件的通知【2022年版 网页版】(2022年12月26日发布实施).doc
3.2-1: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绿色专篇-民用建筑(立项阶段).doc
4.2-2: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绿色专篇-工业建筑(立项阶段).doc
5.2-3: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绿色专篇-民用建筑(规划阶段).doc
6.2-4: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绿色专篇-工业建筑(规划阶段).docx
7.2-5: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绿色专篇-民用建筑(设计阶段).doc
8.2-6: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绿色专篇-工业建筑(设计阶段).doc
10.2-8:绿色建筑专项验收报告(2019国标).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