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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龙岗区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7K31734803W/2022-00090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龙岗区信访局 成文日期: 2022-06-08
名称: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广东省信访条例》的决定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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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广东省信访条例》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2-06-08  浏览次数:-

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110号)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广东省信访条例〉的决定》已由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6月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6月1日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
《广东省信访条例》的决定

(2022年6月1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定,废止《广东省信访条例》(2014年3月27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