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相关规定,“以乐会友—2022年龙岗国乐艺术周”项目通过社会公告、内部评审,选定深圳市华韵民族乐团为承办机构,项目金额为40万元。
公示期为2022年6月1日—6月6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异议人应当在公示期满前向我局提出,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
联系电话:0755-28936694。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清林路77号海关大厦西座1122室。
附件:企业诚信承诺函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6月1日
附件:
索引号: | 11440307MB2D289576/2022-00226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2-06-01 |
名称: | 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以乐会友—2022年龙岗国乐艺术周”项目执行机构征选结果的公示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2-06-01 | |
主题词: |
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相关规定,“以乐会友—2022年龙岗国乐艺术周”项目通过社会公告、内部评审,选定深圳市华韵民族乐团为承办机构,项目金额为40万元。
公示期为2022年6月1日—6月6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异议人应当在公示期满前向我局提出,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
联系电话:0755-28936694。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清林路77号海关大厦西座1122室。
附件:企业诚信承诺函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6月1日
附件:
主办单位: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联系方式:0755-28948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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