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进高雅艺术进基层,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推动和普及龙岗区国乐艺术的长足发展,打造龙岗特色群众文化活动品牌。按照有关工作计划,我局现公开征选“以乐会友—2022龙岗国乐艺术周”项目执行机构。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名称:以乐会友—2022年深圳龙岗国乐艺术周;
(二)项目预算:不高于40万元;
(三)项目内容:通过组织开展专场音乐会国乐艺术交流与展演、惠民公益演出和讲座等形式,为广大市民提供高品质的文化产品,推动龙岗国乐艺术发展,打造文化活动精品。具体项目包括开展端午、中秋民乐专场音乐会各1场,国乐艺术导赏音乐会4场,国乐艺术交流与展演5场,专家讲座2场,项目预算不高于40万元。
(四)时间(暂定):2022年6月—12月;
(五)项目要求:
1.国乐艺术交流与展演(器乐大赛)需含个人组、团队(组合)组,参赛总人员不少于250人;
2.国乐艺术交流与展演项目,评委专家中至少1人具备正高技术职称、2人具备副高技术职称;
3.专家讲座,授课讲师中至少1人副高技术职称或以上讲座授课时长不少于1小时;
4.国乐艺术导赏音乐会,要求演出人员不少于5人;
5.国乐专场音乐会,要求至少邀请1支省内外知名国乐团参加,人员不少于30人。
(六)举办地点
龙岗区
二、申报主体资质条件
(一)投标人必须为独立法人组织,不接受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二)近三年没有违约行为或不良记录,相关主体信用记录通过“深圳信用网”或“龙岗诚信网”查询。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或分包、转包。
三、公告时间
2022年5月17日起至2022年5月23日止。
四、受理时间
相关应答材料受理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起至2022年5月23日止。现场受理接收材料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2:30-17:30,逾期不予受理。
五、评选办法
综合投标单位相关资质、项目策划(包括项目主题的可传播性以及与相关主题的契合度、演出内容创意创新性、媒体传播策略)、项目执行(可操作性、时间进度计划与项目管理、团队人员配备、技术服务能力与保障措施)、服务经验(区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同类项目业绩)、履约评价(近三年政府部门委托的文化类项目履约评价)、获奖情况(近三年团队或项目主要负责人代表龙岗区参加群众文艺赛事获奖情况)、经费预算等方面进行评选。
六、申报材料
(一)2022年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申报表(具体详情见附件);
(二)申报材料及相关证明
1.申报单位简介及相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报价详细构成;
3.服务经验(承办同类项目的合同扫描件、照片等);
4.履约评价(由委托方出具的相关评价证明);
5.团队保障(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截图证明,以及团队成员相关工作经验证明);
6.项目方案;
以上(一)、(二)两类材料一式5份按顺序排序并统一密封提交(封面需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应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如未按要求注明,视为无效标书)。
七、联系方式
(一)业务咨询联系方式
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文化事业促进科,地址:龙岗区中心城海关大厦西座1122室,联系人:韩小姐,联系电话:0755-28936694。
(二)投标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清林中路海关大厦东座1136室,收件人:高小姐,电话:0755--28269804,邮编:518172。
附件:2022岗区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申报表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5月1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