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7MB2D289576/2022-00064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成文日期: 2022-03-10
名称: 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认定天安云谷数字创意产业园(一、二期)为区级文化产业园区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3-11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认定天安云谷数字创意产业园(一、二期)为区级文化产业园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11  浏览次数:-

深圳智慧园区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你司递交的《关于天安云谷数字创意产业园认定区级文化产业园区备案的请示》收悉。根据《龙岗区文化产业集聚空间认定与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被认定为市级及以上文化产业园区的,经备案后直接认定为龙岗区文化产业园区”,经局党组会研究同意,认定天安云谷数字创意产业园(一、二期)为深圳市龙岗区文化产业园区,范围包括1栋A座、1栋B座、2栋、3栋A座、3栋B座、3栋C座、3栋D座、4栋、6栋和11栋。

  特此通知。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