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合同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拟对2021年深圳(龙岗)文体旅游休闲季策划与执行项目合同进行部分条款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一、采购项目名称:2021年深圳(龙岗)文体旅游休闲季策划与执行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LGCG2020162302
三、合同金额(万元):228.8
四、中标供应商:深圳市五环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五、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一)原合同项目时间为2021年8月-2021年10月,现变更为2022年4月-2022年11月;
(二)原合同约定开幕式拟于8月在龙岗大运中心区域举行,因疫情的不确定性,无法确定具体时间,现变更为“视疫情情况双方另行确定举行开幕式的时间”;
(三)原合同约定该项目从8月正式启动,现变更为“本届文体旅游休闲季视疫情情况双方另行确定时间启动”;
(四)原合同约定执行方需整合区体育单项协会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亲子嘉年华、南北狮王争霸赛·全国邀请赛、龙岗杯传统武术邀请赛及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最美龙岗网红打卡游、龙岗文旅产品创意设计大赛,因2022年合同约定的部分活动未计划开展,现变更为“整合区体育赛事或体育展演活动不少于5项”;
(五)原合同服务期限为2021年2月24日-2022年2月23日,现变更为2022年2月24日-2023年2月23日;
(六)原合同约定各分会场安保人员不少于20人/天,共80人次,根据往年活动安保组织经验及安全监管部门要求,需加强对大型赛事活动现场安保力量。为此,该事项约定现变更为“3个分会场安保人员总共不少于180人/天”,安保费用增加50000元,从赛事保险费用中调剂,调整后3个分会场安保费用共计90000元;
(七)原合同约定购买赛事保险费用为108000元,现经协商,在执行方保证不减少保险标的人次及赔付标准的前提下,执行方自愿减少该项费用50000元,减少的该部分费用调剂至安保费用使用,调整后该项费用为58000元;
(八)原合同约定活动设1个主会场为大运中心,3个分会场为甘坑客家小镇、坂田星河广场、中心城红立方,现变更为“活动设1个主会场为大运中心,3个分会场,分会场的具体地点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确定”;
(九)原合同约定风筝大赛需定制“纪念特区40周年”字样的风筝,现变更为双方另行确定标语;
(十)根据疫情防控需求,本届活动各场次时间、地点双方根据疫情防控需求协商调整;
(十一)如项目线下活动受疫情影响,难以组织实施时,可采取线上或线上、线下相结合模式开展,根据实际支出情况核算项目款项。
(十二)如受疫情影响该项目在变更后的项目服务时间内仍未能如期开展,该项目自动结项,不再延期执行。
六、合同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原定于2021年举办的深圳(龙岗)文体旅游休闲季推迟至2022年举办,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根据实际情况,对无法举办的相关赛事进行适当调整,更改了部分服务内容。
七、征求意见期限:从2022年2月28日至2022年3月4日(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海关大厦西座1102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28948200 传真:0755-89620015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建设路财政大厦3楼
联系电话:0755-28683054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