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重大决策,切实做好龙岗区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利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三条“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由县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予以登记并公布”的规定,遵循《龙岗区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管理办法》(修订版)的实施程序,现将守真园公布为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文物本体为追远阁、古墓、库房、香火塔、莲花池。
请各单位依照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市、区政府关于做好文物工作的要求,对公布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文物主管部门许可,不得随意拆迁或毁坏文物。
特此通知。(联系人:王颖,联系电话:28948258)
附件:守真园内文物本体范围图
深圳市龙岗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0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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