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政机关于2024年5月24日受理韵岚文化传播(深圳)有限公司提出歌舞娱乐场所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行政许可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日期自2024年5月31日至2024年6月14日共10个工作日):
申 请 人:韵岚文化传播(深圳)有限公司
场所地址:龙岗区龙城街道吉祥社区三馆东路万科里街B1-23A、24A、23B、24B、22A、22B
经营范围: 歌舞娱乐场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有关人员可以于公示截止之日前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应当在接到听证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
联系电话:0755-28948271
通讯地址: 龙岗区清林路海关大厦东座14楼1406室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