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按照我局公开征选文旅短剧摄制服务项目合作单位的公告要求,我局组织评审组对3家意向单位提交的资料,从资质、价格、履约能力、策划创意与执行方案等方面进行了综合评审,深圳市灵豹广告有限公司得分最高,拟选定其为本项目的合作单位,金额为49.9万元。
本公示期限为2024年4月26日-4月29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满前向我局提出。联系电话:0755-84534094,联系人:蒲小姐。
特此公告。
附件:诚信承诺函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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