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7MB2D289576/2023-00146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成文日期: 2023-04-10
名称: 龙岗区文化馆关于委托实施小舞剧创作项目的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4-10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龙岗区文化馆关于委托实施小舞剧创作项目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4-10  浏览次数:-

  为繁荣我区舞蹈精品创作,更好地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促进我区文化事业不断发展,现委托实施小舞剧创作项目,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作品形式:小舞剧。

  (二)作品要求:

  1.原创小舞剧,作品时长不少于30分钟;

  2.现当代风格,现实题材;

  3.思想性、艺术性及观赏性有机统一;

  4.作品积极向上,构思独特,富有人文情怀;

  5.作品须为原创、未参加过比赛评奖。

  二、项目经费

  总费用30万元以内。

  三、资质条件

  1.依法登记注册成立的市内文化企业,专业演出团体,文化艺术类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且具备所投服务的相关经营范围;

  2.具有专业创编团队、稳定的专业演员团队,专业舞蹈演员12人以上;

  3.2018年至今创作并演出过三部以上中小型现代舞剧。

  四、公告时间

  2023年4月10日至4月14日。

  五、受理时间

  相关申报材料请于4月14日18:00前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六、评选办法

  我馆项目评审小组将从申报单位的资质、经费预算、团队专业人员实力、往次原创舞剧实施案例等方面全面评审,经报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审定,最终确定、公布承办单位。中标方签订合同后,需按合同规定时间提交作品小样。

  七、提交材料

  (一)经费预算(加盖公章);

  (二)相关证明材料:

  1.参选单位简介;

  2.公司营业执照、企业法人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往次原创舞剧实施案例合同、相关舞剧演出照片,团队专业人员实力的相关资质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以上(一)(二)类材料共5套按顺序排序,可快递或直接送达。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文化中心B区4楼415办公室,收件人:欧阳老师,电话:0755-89558682。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