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繁荣我区舞蹈精品创作,更好地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促进我区文化事业不断发展,现委托实施小舞剧创作项目,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作品形式:小舞剧。
(二)作品要求:
1.原创小舞剧,作品时长不少于30分钟;
2.现当代风格,现实题材;
3.思想性、艺术性及观赏性有机统一;
4.作品积极向上,构思独特,富有人文情怀;
5.作品须为原创、未参加过比赛评奖。
二、项目经费
总费用30万元以内。
三、资质条件
1.依法登记注册成立的市内文化企业,专业演出团体,文化艺术类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且具备所投服务的相关经营范围;
2.具有专业创编团队、稳定的专业演员团队,专业舞蹈演员12人以上;
3.2018年至今创作并演出过三部以上中小型现代舞剧。
四、公告时间
2023年4月10日至4月14日。
五、受理时间
相关申报材料请于4月14日18:00前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六、评选办法
我馆项目评审小组将从申报单位的资质、经费预算、团队专业人员实力、往次原创舞剧实施案例等方面全面评审,经报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审定,最终确定、公布承办单位。中标方签订合同后,需按合同规定时间提交作品小样。
七、提交材料
(一)经费预算(加盖公章);
(二)相关证明材料:
1.参选单位简介;
2.公司营业执照、企业法人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往次原创舞剧实施案例合同、相关舞剧演出照片,团队专业人员实力的相关资质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以上(一)(二)类材料共5套按顺序排序,可快递或直接送达。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文化中心B区4楼415办公室,收件人:欧阳老师,电话:0755-89558682。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3年4月10日